省安办关于对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仙桃分输站安全隐患予以销号的通知 鄂安办销〔2015〕7号
10.12.2015 16:47
本文来源: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鄂安办销〔2015〕7号
省安办关于 对 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 仙桃分输站 安全隐患 予以销号的通知 仙桃市人民政府,省能源局: 2015年4月,省安委会印发《关于确定2015年省级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的通知》(鄂安〔2015〕12号),将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仙桃分输站安全隐患列为省级重大隐患予以挂牌督办。 仙桃市人民政府、省能源局认真履行属地、行业监管责任,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对仙桃分输站重大隐患组织整改。目前,该站已停用,站场工艺管网已完成停气、放空、氮气封存、关键设备锁定挂牌等工作,重大安全隐患已基本整改到位。 经仙桃市安委会办公室申请,按照《湖北省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分级挂牌督办办法》(鄂安〔2010〕20号)有关规定,省安办同意对中国石油西气东输管道公司仙桃分输站安全隐患予以销号。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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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2015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