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轨道安全新规 地铁司机上岗需驾驶5000公里里程
今后,轨道交通将强化安全管理,车站、列车、出入口、通道等处,将禁止乞讨、卖艺、拾荒、募捐、传教或者发放各类宣传品。
昨天,《武汉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获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
《办法》从保障安全运营的需要出发,对轨道交通安检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等方面作了较为具体的规定。
其中,要求市交委组织实施轨道交通安全应急演练;公安机关建立轨道交通反恐指挥体系,完善反恐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地铁集团配置安全检查设施、设备;安检单位对轨道交通进站、乘车人员及其携带物品实施安全检查。
《办法》还要求,轨道交通列车驾驶员应进行不少于5000公里驾驶里程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调度员、行车值班员、车站客运服务人员应进行理论、实操技能培训,经考核后持证上岗。
《办法》对乘客的行为作了进一步规范和细化,规定禁止在车站、列车、出入口、通道乞讨、卖艺、拾荒、募捐、传教或者发放各类宣传品;禁止携带氢气球、铁锯、铁棒、自行车(体积、长度符合要求的折叠自行车除外)、电动自行车、运货平板车等;禁止在自动扶梯上推拉、嬉戏打闹、逆行、身体倚靠、探出扶手栏杆,堵塞扶梯、闸机通道;禁止人为损害轨道交通自动扶梯、自动售检票机、验票机、视频监控摄像头等设施设备。违反上述规定且拒不改正的,处50~200元罚款。
《办法》明确了发生地铁客流量激增等危及运营安全的情况时,运营单位可采取限制客流量的临时措施;当采取限制客流量的措施无法保证运营安全时,运营单位可以停止轨道交通部分站点或者全线的运营。
市长万勇强调,轨道交通安全管理是轨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生命线,要严格加强管理,确保轨道交通运营安全。他指出,治安、消防、反恐三大安全领域是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的重中之重,还应进一步加强。
目前,我市已有3条轨道交通线路投入运营,运营总里程达到95.338公里,日均客运量约97.24万人次。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