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停在小区遭人暴力发泄 两男子爬上车顶“跳蹦床”

08.10.2015  12:35

黑衣男子一脚踹向轿车。记者张全录摄自监控视频

刚买不到一年的车子,好好地停在路边指定车位内,却被两男子爬上车顶蹦跳踩踏,损失约5000元。昨天,家住汉口江大路蔡家田的李先生通过微博讲述了自己遇上的倒霉事。

附近监控画面显示,4日凌晨,两男子共破坏了路边两辆车,其中,李先生这辆车是被他们当了蹦床来玩。一名男子在车顶大幅度蹦跳踩踏达6次。看着视频,李先生心疼地低下头,不忍看下去。目前,李先生已经向竹叶山派出所报警。

事情发生在江大路蔡家田社区A区的一条小区主干道旁。在李先生的带领下,记者看到,这个主干道边划有车位,李先生以每月90元的价格获得车位的使用权。李先生说,4日早上,他下楼准备开车,却发现自己的车子引擎盖有踩踏痕迹。再继续看,车顶天窗处已经严重凹陷。天窗的滑道也断了。李先生心疼不已,这是他新买了不到一年的车子,东风标致408。就在前一天夜里,他也是停在小区的车位,却被人刮蹭了车尾。为了安全,当天他特意将车子停到了距离监控探头不过十几米的地方。

既然有摄像头,那就能看到真相。4日早上7点45分,李先生拨打了110。

竹叶山派出所里,李先生做了笔录,并查看了监控视频。原来,在4日凌晨2点25分,监控画面下方出现两名年轻男子。一个穿白衬衣,一个穿黑T恤。白衬衣男子朝路边挥了一下手,黑衣男子就立马飞起一脚,朝路边停放的一辆白色轿车的车门踹去。

随后,两人继续前行,走了十几米后,白衬衣男子突然爬上李先生的车子,顺着引擎盖爬到车顶,之后,白衬衣男子跳了下来,黑T恤男子爬上了车顶,他把李先生的车子当成蹦床来玩,连续大幅度地蹦跳了6次。之后,黑T恤男子跳下车,因为幅度太大,落地时可能受伤,他趴在地上,过了22秒才爬起来。最后,两男子朝小区江大路一侧的出口走去。

李先生在派出所做了笔录后,将车子送往4S店维修。因为损坏的配件不好买,他要拿到修好的车子,还需等一周。4S店估算,损失在5000元左右。而保险公司表示,这个损失,他们只承担七成。

在视频画面中,记者仔细观察发现,这两名男子年龄在30岁上下,走路姿势也不像喝醉酒的样子。

目前,竹叶山派出所正在调查此事。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李澍青律师认为,两男子行为已经违法。具体情形,视破坏造成的损失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较大一般指,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另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构成犯罪的,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记者张全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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