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与小车互“别” “路怒”还需“路法”医

16.07.2015  21:14

    近日在武汉发生了一起两车因斗气而互“”的事件。两名司机在武汉长江大桥斗气追逐,引发5车相撞事故,警方以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依法将两名司机刑事拘留。值得注意的是,其中一辆车还是公交车。

    能拿一车人的安全去追求一时的“速度与激情”,司机究竟怎么了?这样的事件其实并非偶然。笔者每日也要乘坐公交,非常不幸的是,遇到司机的态度大多不好,粗暴地催着乘客上车下车往里走,无数的急刹车与急转弯,坐一趟公交下来,像是坐了一趟过山车而“步步惊心”。

    当下,有的司机一坐上驾驶座,整个人就脾气暴躁易怒,网民戏称这些人为“路怒症”。有调查研究显示,“路怒症”跟很多因素有关,比如汽油的味道、封闭的空间、自身压力的累积,当然更为直接的是路上交通的拥堵、旁人的不文明驾驶行为,这些原因都在潜移默化中使人变成“路怒族”,车上车下仿佛两类性格。而一旦“路怒症”被点燃,就会发生一系列的恶性事件。例如之前闹得沸沸扬扬的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这个事件初始,舆论一边倒地指责男司机的暴力行为,然而当行车记录仪记录到女司机多次变道行为差点酿成交通事故时,舆论的风向又齐齐转向指责女司机。

    施暴者得到了大多数人的支持,暴力行为仿佛是事出有因,理所应当,乱开车就应该被打,就应该得到惩罚,这也是当下“路怒族”的普遍心态。诚然,不文明的驾驶行为影响道路安全理应受到惩罚,然而这能作为施暴的原因吗?特别是当“路怒族”开着公交车的时候,一车人的安全和道路其他行人车辆的安全如何保障?

    “路怒族”固然有着这样那样非个体的原因,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我们需要去思考更需要去寻找解决方法。但是,对于司机个人而言,需要提高自己的驾驶水平,文明驾驶,毕竟马路也不是你一个人才能开的。公共空间考验着个人的素质与文明程度,如果碰见了那种乱开车的人,必须尽量克制自己的情绪,不要冲动。

    不过,归根结底,根治“路怒症”,还是需要法律的保障。毕竟不是每个人能都能做到冷静与克制,当自我规诫不足时,法律的束缚便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是对违反交通法规行为的惩处,要大力打击不文明的驾驶行为,降低道路安全的风险,让那些鸡毛蒜皮的事儿不再成为压倒“路怒族”的那一根稻草,把“路怒”扼杀在摇篮里。另一方面就是对暴力行为的惩处,“路怒族”不论出于何种原因,只要触犯了法律的高压线,冲动就应该受到惩罚。

    然而,现状是大多司机对于交通法规的不熟悉与无所顾忌,如何能使一纸交通法规真正的发挥效用,如何能使其深入人心得到敬畏,这不仅考验着相关部门的立法、普法与执法,更是整个社会在依法治国道路上的一个真真切切的“路上的坎儿”。(陶蕾)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