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获悉身份证信息 一大学生层层造假盗走他人存款

18.12.2014  09:12

  湖北日报讯 (记者杨然、通讯员黄娟)银行卡没丢,密码也没泄露,武汉刘先生卡内6.7万元却不翼而飞。警方追查发现,江西一大学生蒋某仅凭刘先生身份证信息,就层层造假,一步一步“”走其存款。14日,警方将蒋某抓获。

  11月26日,刘先生发现银行卡里少了6.7万元,立即到青山分局新沟桥派出所报案。民警查询发现,6.7万元全部被转入支付宝,其中1.6万元又从支付宝转入一张刘先生名下的银行卡内。但刘先生从未开通过支付宝,也没办过这张银行卡。

  据查,江西某大学大四男生蒋某花1000元从一个QQ群里买到刘先生等4人的身份证信息,换上自己的照片办了4张假身份证。蒋某持假身份证到银行以刘先生名义办卡,查询其银行卡信息,又利用刘先生的银行卡信息开通支付宝,并将银行卡关联手机号改成自己的。随后,蒋某利用支付宝的“快捷支付方式”,即每次不超过5000元不需要输入银行卡密码,分多次将刘先生卡上存款转入支付宝,再转入自己的银行卡取走。

  警方调取银行监控,最终查获蒋某。落网前,蒋某已取出1.6万元,支付宝上还有4万余元暂时被冻结。

  以假身份证成功在银行办理业务的案例偶有发生。9月,北京有媒体报道,一男子被人伪造身份证取走银行卡内钱款后,以疏忽监管为由将银行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银行赔偿70%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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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防范意识 保护信息安全

    湖北日报讯(记者 陈鹏 周呈思)什么样的人或单位需要他人的个人信息?湖北省公安厅网络安全保卫总队邹德文副总队长分析,主要有三类,一是出于商业目的,用于定向广告推销的商家。二是对外承接婚姻调查、商业调查、债务调查、人员行踪调查等业务的各类调查公司。三是实施敲诈勒索、诈骗等刑事犯罪的不法分子。

    警方指出,个人信息泄露的源头,往往涉及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甚至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正是他们违反规定,将履职或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才导致公民权益受到侵害。

    警方提示,掌握大量公民个人信息的关键岗位人员,尤其需要提高警惕,注意保护信息安全,而相关单位也应有配套、严格的制度规范,以加强管理。公民个人亦需提高防范意识。在向陌生人、私人机构提供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私人信息时,要提高警惕性,在提供的有关证件复印件上明确标示专门用途;在作为消费者享受公共服务时,需向提供者表明需要保密的态度,要求加强管理。

(责任编辑 肖进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