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兵分3路检查生态镇村创建

06.01.2017  03:03

  2016年12月底,十堰市环保局副局长胡坤军带领有关人员深入丹江口市等地检查验收市级生态乡镇及生态村工作,拉开了2016年度生态创建年度验收序幕。据悉,此次生态创建验收工作,该局兵分三路,采取随机抽样进行检查,检查方式为现场考核、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等,检查验收合格后将予以命名表彰。

  2013年,我省提出创建“国家生态省”目标后,十堰在全省范围内率先提出创建“国家生态市”目标,并注重抓好生态乡镇、生态村等“细胞工程”建设。2014年、2015年连续两年将“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纳入十堰市政府年度“十件实事”之一,其中2014年成功创建25个生态乡镇、325个市级生态村;2015年成功创建20个市级生态乡镇、252个市级生态村。2016年,十堰又将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有机结合,并建立整治农村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长效机制,农村环境面貌大为改观。

  为扎实推进生态创建工作,十堰每年年初制定出生态创建路线图、时间表,年中组织专业人士检查指导,年终深入实地予以考核验收。为提高各地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积极性,十堰以“以奖代补”方式对创建成功的生态乡镇以及生态村予以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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