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惹祸的氢气球炸出安全漏洞

04.04.2015  19:52

    陕西西康一只氢气球,历经十几个小时,飘飞200多公里后,降落到十堰丹江口一个广场上爆炸,致7人受伤。(本报昨日A13版)

    天空飘来氢气球,鲜红绚丽的外衣迷惑了人们的眼睛,没想到会飞来横祸,遭遇无妄之灾。

    众所周知,氢气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早在2006年,国家就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施放气球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惰性气体取代氢气作为气球的填充物。中消协也曾发出《“轻气球”不能使用氢气》的消费警示。但由于氦气的成本要高于氢气几倍,一些单位和个人为了节约成本多赚钱,仍使用氢气灌充气球,因而氢气球爆炸伤人的事件不时发生,就连“跨省作案”也不是第一次了,此前也发生过湖南岳阳广告气球飞到湖北爆炸的事件。

    现实中,不仅广告氢气球存在巨大安全隐患,街头上孩子们钟爱的气球玩具,很多时候安全也难以保障。使用氢气灌充气球成本较低,制作方法又非常简单,一些商贩甚至用氢气和空气的混合物填充气球,对其危险却懵然不知,而家长很多时候也忽视了一个个小气球,可能是拎着的一个个“流动炸弹”。

    消除这类隐形炸弹,除了人们提高防范意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伤害,更需要监管部门集体发力。对跨省惹祸的氢气球,不仅需要相关赔偿到位,也有必要追问违规施放的责任,由此吸取事故教训;而有媒体报道,目前氢气的生产属于安监和质监两个部门的管理范畴,但市场上流通的氢气球如何监管、谁来监管,尚没有明确规定,对此,必须消除这一监管盲区,加强公共场所“轻气球”的监督检查,防患于未然。(肖杨)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