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报到揣100块压岁钱足够 今春武汉中小学收费标准不变
2月28日,是大部分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春季缴费、学生报到的日子。武汉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公布的今年春季各类学校收费标准,与去年秋季相比,公办幼儿园、公办中小学收费标准不变。其中小学1-2年级本学期书本费为75元、3-6年级为95元,均不超过百元。
公办省、市级示范幼儿园收费比去年春季同期略有上涨:省级示范幼儿园由每月460元上调至600元,市级示范幼儿园由每月400元上调至500元,但与去年秋季收费相同。一、二、三级幼儿园收费标准不变,分别为每月300元、270元、240元。幼儿园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为外出活动费和乘车费,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
武汉中心城区公办小学、初中,学生只需缴纳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小学1-2年级每学期为75元、3-6年级为95元、初中生为170元。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6个区区政府所在地以外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的花山、左岭、九峰等3个乡的公办小初中学生,免交杂费、课本费和住宿费。公办重点(示范)高中为每学期675元、一般高中为470元。
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小初中阶段学生免交杂费、课本费,只需交纳作业本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统一安排在公办小初中学校就读的,其收费与城市居民子女执行同一政策。
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学校,责令全额退款外,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及其主要领导的责任。监督电话:市物价局12358、市教育局65608550。
2015年春季武汉市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幼教、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省级示范幼儿园:600元/月
市级示范性幼儿园:500元/月
一级幼儿园:300元/月
二级幼儿园:270元/月
三级幼儿园:240元/月
补充说明:
寄宿制幼儿园为在园幼儿提供住宿的可收取住宿费,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另行核定;幼儿园可收取的代收费项目为体检费,收费标准按照本地医疗服务机构收费标准执行;幼儿园可收取的服务性收费项目为外出活动费和乘车费,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收取,不得与保教费一并收取;幼儿园收取的伙食费按天计算,按月或学期收取,根据幼儿实际在园就餐天数结算,多退少补,并按月或学期向幼儿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情况。
二、小学、初中收费标准
(一)课本费和作业本费
城市小学1-2年级:75元/学期
城市小学3-6年级:95元/学期
城市初中:170元/学期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服务性收费按照学生及家长自愿原则由提供服务的有关部门收取。
(二)住宿费(城市学校)
一档:150元/学期
二档:100元/学期
三档:50元/学期
对学生公寓另行核定收费标准
(三)中考考试费:90元/人
补充说明:
(一)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地区中小学收费政策
1、具体范围:东西湖、汉南、蔡甸、江夏、黄陂和新洲6个区区政府所在地以外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托管的花山、左岭、九峰等3个乡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2、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杂费、课本费和住宿费。
(二)城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收费政策
城镇低保家庭子女和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交杂费、课本费,只需交纳作业本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统一安排在我市城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其收费与城市居民子女执行同一政策。
三、高中
(一)学费
重点(示范)高中:675元/学期
一般高中:470元/学期
三限生
1、省级重点、示范:中心城区4000元/学期、新城区3500元/学期
2、市级重点、示范:中心城区3000元/学期、新城区2500元/学期
3、一般高中:中心城区2000元/学期、新城区1500元/学期
(二)住宿费
一档:150元/学期
二档:100元/学期
三档:50元/学期
对学生公寓另行核定收费标准
(三)高考考试费
公共科目(语、数、外):35元/科
综合科目:60元/科
补充说明:
1、课本费(代收费项目):据实收取。
2、中心城区“三限生”含东西湖区学生。
3、指令性计划生学费实行“新生新政策,老生老办法”,对2013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学生按武价费〔2013〕100号规定的标准执行;对2013年秋季以前入学的学生,仍按武价函〔2006〕52号文件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
四、中专
(一)学费
普通中等专业:2400元/年
热门专业、成本较高专业:可在一般专业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30%
以上专业应控制在学校招生专业总数的30%以内。
艺术类专业
1、表演、导演、摄影、指挥、美术、音乐等专业:5000元/年
2、其他专业:4000元/年
成人中专:全日制脱产生学费标准按本校同类专业收费标准执行
(二)住宿费:400元/年
补充说明:
1、课本费(代收费项目):据实收取。
2、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