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台]省纪委通报17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案件

22.08.2014  12:20

  8月21日,省纪委通报17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典型案件,要求全省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自觉抵制陈俗陋习,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违规操办升学宴

  7月15日,监利县城市客运管理所副所长付亚违规操办女儿升学宴,县交通局党委给予付亚党内警告处分,免去其职务,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县城市客运管理所所长王兵诫勉谈话。

  7月19日,仙桃市血站科员夏华红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仙桃市卫计委给予夏华红行政警告处分,并对监管不力的市血站站长徐锋,分管纪检监察工作的党支部委员、办公室主任杜国红诫勉谈话,责令夏华红退还所收礼金。

  7月5日、6日,仙桃市三新农电公司胡场三新农电站副站长代先仿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市三新农电公司给予代先仿警告处分,收缴清退其收受的礼金,扣发其2个月绩效薪金;对违规赴宴的胡场供电所三新农电站员工李军通报批评,扣发1个月绩效薪金;对监管不力的胡场供电所所长李京军全系统通报批评,扣发1个月绩效薪金。仙桃市纪委对违规赴宴的胡场司法所所长代巨保、胡场镇枣湖村支书陈守兵、麻港邮政工作人员田少敏批评教育。

  6月22日,仙桃市陈场镇计生办公职人员唐勇违规操办儿子升学宴,唐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镇党委责成黄湾村党支部对违规赴宴的党员李新元诫勉谈话,镇纪委对镇计生办主持全面工作的副主任王红玉诫勉谈话,责令镇计生办收缴清退唐勇收受的11500元礼金。

  违规操办婚丧事宜

  5月23日,武汉市江岸区司法局副局长周联友及家属一元街正科级干部张艳华违规操办儿子婚事,收受同事及管理服务对象礼金6900元。江岸区纪委给予周联友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全部礼金,免去其现任职务;江岸区一元街纪工委对张艳华诫勉谈话。

  5月8日,黄冈市黄州区路口镇王家湾村支书涂海华违规操办儿子婚事,收受15名村组干部礼金3200元。路口镇纪委给予涂海华党内警告处分。

  6月15日,当阳市公安局警务保障室副主任、一级警督刘杰违规操办女儿婚事,收受非亲戚关系人员礼金21900元。当阳市纪委给予刘杰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还21900元礼金。

  1月12日,沙洋县曾集镇教育总支书记康承雄违规操办女儿婚宴,收受礼金15100元。县纪委给予康承雄党内警告处分,并追缴礼金。

  6月15日,潜江市广华派出所民警鄢驰违规操办婚事,江汉油田公安局给予鄢驰行政警告处分。

  2月11日,潜江市总口管理区陶河岭办事处党支部书记、主任吴红卫违规操办女儿婚事,收受礼金2.54万元。潜江市纪委给予吴红卫党内警告处分。

  3月29日,利川市团堡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团主席谭长玖违规操办母亲丧事,收受礼金22800元。利川市纪委给予谭长玖党内警告处分,收缴清退22800元礼金。

  违规操办生日宴、出生宴、满月宴

  5月17日至18日,武汉市洪山区青菱街石咀村党总支副书记钟起斌违规操办儿子生日宴,收受非亲戚关系人员及服务对象礼金5300元。青菱街纪工委给予钟起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月2日,襄阳市高新区邓城小学校长汪卫违规操办儿子生日宴,收受同事、同学和朋友礼金5800元。襄阳市高新区纪工委给予汪卫党内警告处分,责令汪卫退还收受的5800元礼金。

  5月10日,宜都市枝城路政中队中队长郑方新违规操办岳父生日宴,收受非亲戚关系人员的礼金。市交通运输局党委给予郑方新党内警告处分。

  5月10日,随州市质监局纤维检验局总工程师夏杰违规操办女儿生日宴,收受单位同事礼金9300元。市质监局给予夏杰行政警告处分,并收缴9300元礼金,局党组对监管不严、把关不力的纤维检验局党支部书记、局长李云升诫勉谈话。

  7月9日,通城县水利局关刀镇水利管理站站长黎小年违规操办孙子出生宴,收受礼金14700元。县水利局副科级干部熊军上班时间擅自离岗,帮其姐夫黎小年登记、收受礼金。县纪委给予黎小年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14700元礼金,同时给予熊军诫勉谈话处理。

  7月20日,天门市九真镇苗咀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副主任张卫平违规操办孙女满月宴,宴请亲戚以外的人员38人。天门市纪委给予张卫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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