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通报9起违反八项规定案件 中学校长违规培训被撤

10.08.2015  12:39

  荆楚网消息(记者裴斌)8月9日,武汉市纪委通报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其中,友谊路中学校长因带领教师违规培训被撤职。

  据通报:

  1、江汉区友谊路中学校长兼党总支委员汪涔带领教师违规培训,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副科级安排。友谊路中学副校长兼工会主席刘志华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汉南区政务服务中心管委会办公室副处级干部李曙光,私刻印章入境澳门,受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3、武汉市地税局稽查四处工作人员王涛检查工作时违规用餐且“带彩”娱乐,受到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

  4、武汉市白蚁防治研究所原所长原必荣违规发放津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武汉市蔡甸区档案局党组书记、局长郑立宏违规发放奖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武汉市硚口区委办公室司机马柯未经批准,私用公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退赔公车私用油费300元;区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乐煜未履行管理职责,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武汉市江夏区畜牧中心党委书记、主任祝正潘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武汉市黄陂区畜牧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窦翠萍违规操办婚宴,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武汉市东西湖区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贺卫军违规收受购物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调离医疗机构监督管理岗位。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