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通报6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件

09.05.2016  10:07

  1、沙洋县后港中学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费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该校原党总支书记、校长常克军,现任党总支书记、校长王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钟祥市物价局违规发放奖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该局副局长史正华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3、钟祥市住建局违规为局机关干部及部分二级单位发放加班补助,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该局党组成员石乃祥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荆门高新区兴隆街道凤凰社区违规为工作人员发放奖金。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该社区党支部书记王安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荆门市漳河新区双喜街道办事处凤凰村“两委”多人受到党纪处分,该村原支部书记彭丁华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同时,彭丁华还利用职务之便,挥霍浪费集体财产、变相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荆门市漳河新区漳河镇林业站虚报项目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该站党支部书记陈天甲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