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4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案件

25.09.2015  10:13

  9月24日,湖北省纪委通报4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件,4起案件分别涉及恩施州、十堰、随州、荆门。

  1.2010年至2013年,恩施州来凤县卫生局在建设“农村改厕”等项目中,多名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受到纪律审查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卢红鹂作为时任来凤县分管卫生工作的副县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2015年7月,恩施州纪委给予卢红鹂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2014年至2015年,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多名干部因违纪违法被查处。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东元,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廖振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2015年8月,十堰市张湾区纪委给予王东元、廖振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2012年3月至2015年7月,随州市风景园林管理局及二级单位多名干部因严重违纪被查处。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成员、市风景园林管理局局长、党总支书记(正处级)魏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2015年7月8日,随州市纪委给予魏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2010年6月至2014年1月,荆门市掇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多次向企业违规收费、虚列支出违规套取资金,置于账外使用,并用其滥发津补贴。掇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局长姚可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2015年4月,荆门市掇刀区纪委、区监察局给予姚可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裴斌)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