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曝光10起暗访发现的问题 省人大干部违规请吃

29.12.2014  11:00

  荆楚网消息(记者裴斌)12月28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10起明察暗访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问题。其中涉及违规请吃和会所消费3起,滥发津贴补贴3起,公款旅游2起,违规借车及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各1起。

   违规吃请和进入会所消费问题3起

  2013年12月19日,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与省政府法制办在武汉东湖宾馆召开立法工作沟通协调会。会后,省人大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在东湖宾馆组织宴请,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腾鑫曜、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绍明等46人参加,宴请花费公款17659元。经省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腾鑫曜同志和张绍明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

  2014年4月至6月,黄梅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刘正兵,三次接受服务对象某酒店老板宴请消费1650元,收受服务对象所送面值300元购物卡和价值350元香烟一条。2014年9月17日,黄梅县监察局给予刘正兵行政记过处分,并调离执法岗位。

  2013年10月1日,大冶有色金属集团公司营销公司总经理余利明在接待广东某公司有关人员的商务活动中,违反“领导干部严禁进入私人会所消费”的规定,在武汉某私人会所消费1.17万元。2014年12月5日,大冶有色金属集团公司纪委给予余利明党内警告处分。

   违反财经纪律、滥发津贴补贴问题3起

  2014年1月至8月,宜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本单位退休人员和调离人员每人购买或报销价值2000元纪念品费用,为干部职工报销交通费2万元、公交卡充值费3.355万元。2014年11月20日,宜昌市监察局给予负有主要责任的宜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财务的党组成员、总工程师佘远忠行政警告处分。

  2013年9月,十堰西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党委书记母祥玉,在兼任十堰生物产业园项目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期间,以误餐补助的名义违规给51名干部发放2013年7月至8月加班费2.53万元。另有其他收受财物问题。2014年9月22日,十堰市纪委、监察局给予母祥玉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职务级别由副县级降为科员。

  2014年1月20日和3月2日,随州市教育局局长张道亮,先后2次违规签批给该局机关干部发放创新奖、金点子奖、“洁美随州”考勤奖1.92万元。2014年10月22日,随州市监察局给予张道亮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