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纪委通报4起典型案例 多名官员受处分
原标题:公款旅游、私车公养。。。。。。 咸宁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咸宁市纪委通报4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赤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蓉违规领取津补贴问题。
2014年9月,黄蓉免原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组长职务,任原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职务。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其仍继续违规领取纪检监察办案人员补贴。此外,黄蓉还违规领取信访岗位津贴。2019年7月,黄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津补贴予以退缴。
2。通城县城市发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兼县供水公司经理吴秀波等人公款旅游问题。
2016年9月,吴秀波与时任通城县公共资源管理局局长龚仪斌受邀驾驶公车前往恩施州参加水电工程项目考察投标活动。活动结束后,吴秀波安排龚仪斌到重庆解放碑、渣滓洞等地游玩。途中因小车故障,龚仪斌自行返程,吴秀波为其支付返程路费。以上参加活动、旅游等费用均由对方邀请单位支付。2019年7月,吴秀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龚仪斌因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及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3。咸安区汀泗桥镇大桥小学代理校长金康明、幼儿园教务主任成汝军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1月至9月,金康明利用其保管学校校车加油卡之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22次;2018年10月至12月,成汝军利用其保管学校校车加油卡之便,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7次。2019年6月,金康明、成汝军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加油款予以退缴。
4。崇阳县公安局巡警大队二中队干警孙格非违规操办其子婚宴问题。
2019年5月,孙格非操办其子婚宴时,未按事前向组织报备的标准及规模组织宴请,并收受同事、管理服务对象等32人礼金。2019年7月,孙格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受礼金予以退还。
上述通报曝光的4起典型案例,有的违规发放津贴,有的“搭便车”旅游,有的“私车公养”,有的违规操办子女婚宴等,而且大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之后,是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行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引以为戒,自警、自醒、自重。
来源:咸宁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