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纪委通报3地9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
这个周末,湖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通报黄石市、神农架林区、武汉市3地共9起党员干部违纪案件,涉及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等问题。
黄石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
1。阳新县王英镇大湖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易良违规将集体生态公益林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用于账外支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黄石市西塞山区工业园区风波港村原党支部书记周喜荣在任职期间违规套取集体资金私设“小金库”,用于支付个人购房款、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3。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太子镇上庄村套取各类资金设立账外账,部分资金用于吃喝招待、发放津补贴。该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徐德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委会副主任徐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大王镇下街村党支部书记王能河在任职期间,擅自变卖集体资产;利用职务便利,签订虚假合同套取资金;帮助他人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挪用新农村建设资金送礼,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神农架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1。神农架林区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成员、副局长(副经理)任世成操办女儿婚宴期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林区纪委就该问题向其发出函询通知书,任世成未向组织如实说明情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神农架林区木鱼旅游度假区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副局长郑祖宏操办儿子婚宴期间,违规收受非亲属人员礼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武汉通报3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件
1。武汉市青山区城建局原党委书记万来斌因多名班子成员及中层干部违纪被问责。2015年5月,青山区城建局原副局长韩某因贪污受贿被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年7月,该局拆迁办主任方某等5人因违反廉洁纪律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此外,区城建局原局长高某某擅自动用公款2000余万元违规购买理财产品,万来斌失察失管;区审计局审计发现并反馈后,万来斌未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2016年1月,万来斌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局党委书记职务。
2。武汉市洪山区和平街原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钱韬因监督执纪不力被问责。2010年12月至2016年9月,钱韬任和平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期间,监督执纪不力,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该调查的线索没有调查。2014年以来,市、区纪委和检察机关对和平街原党工委书记郑某某、刘某某,原副书记曹某某等多名领导干部,该街所辖白马洲村、和平村、铁机集团多名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立案查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措施不硬,部分村(社区)党员干部顶风违纪收送礼品礼金问题禁而不止;对村集体“三资”监管反映出来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不力,个别村出现“塌方式”腐败,产生不良社会影响。2016年9月,钱韬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街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3。武汉市江夏区发改委原党组书记姚又喜等人因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不到位,致使受处分人员长期“吃空饷”被问责。2013年11月,江夏区发改委原主任王某某因违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职务层次降低为主任科员,但该委没有按照《湖北省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对王某某的津补贴调整执行到位;且在王某某长达2年4个月不到岗的情况下,照常发放其工资和津补贴。2014年7月,江夏区对“吃空饷”行为进行清查时,区发改委没有如实向上级报告王某某“吃空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2016年6月,姚又喜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不按规定落实处分决定,不对受处分党员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不如实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区发改委纪检组组长李兰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力,虽对王某某执纪不到位问题提出异议,但未坚持且未向上级组织报告,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来源:长江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