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通报17起价格违法案例 爱尔眼科虚构原价被查处
09.09.2015 09:23
本文来源: 武汉热线
商家促销称“原价980元,关爱价488元”,经查原价实际为624元。昨天,省物价局通报全省17起价格违法典型案例,涉及通信、商业消费、房地产等领域,其中武汉市有5商家被通报,2商家虚构原价,3商家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省物价部门介绍,武汉爱尔眼科配镜中心自7月1日起开展促销活动,其中一款促销商品标示原价980元,关爱价488元。经查,该镜片最近一次销售记录为6月27日的624元,根据相关规定,该镜片原价应该为624元。当事人虚标原价980元,对消费者具有欺骗性和诱导性,属于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
今年8月17日,武汉思妍丽化妆品有限公司武昌分公司店内有团购价、会员价、体验价和活动价四种销售形式,均按价目表上价格的2.5~6折销售,经查实,价目表上的价格从未销售过。当事人的标价行为对消费者具有欺骗性和诱导性,同样属于虚构原价的价格欺诈行为。
武汉市鲜果多水果店、许袁水果店和武汉市梦幻玻璃店,在今年8月份经查实,店内销售的水果没有标示价格,玻璃主材没有在醒目位置标示价格,辅材、拼图小样、运费、安装费等都没有以任何方式进行标价,全部是随口叫价,均属于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
省物价部门称,17起案件中,不规范标价和价格欺诈行为,最高行政处罚达5万元。(通讯员苏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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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9.2015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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