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赔偿款拖23年 荆州区派出所联合法庭化解
03.03.2015 18:36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1992年9月5日晚9时许,冉某(男,殁年14岁,弥市镇人)一人独行,当时街上没有路灯,一辆堆满稻草的蓄力板车将其撞倒在地,拉车人是弥市镇村民姚某(男,46岁)。路人见此情景赶紧报警,而姚某也在现场等待着民警的到来。
后经荆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姚某赔偿冉某10000元。而当时,姚某赔偿了2000元后就外出打工,冉某父亲曾多次上门找姚某催讨都未果。直至去年姚某回来,冉某再次找其赔偿,双方又因赔偿金额争执起来。
最终,在荆州区公安分局弥市派出所和法庭的联合调解下,姚某答应赔偿本息共计13000元,时隔23年的纠纷终被化解。
本文来源: 湖北法院
03.03.2015 18:36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