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委市政府赋予市供销社协调全市农产品流通工作重要职责

21.01.2015  13:06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流通,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农产品流通中的主导作用,近日,十堰市政府出台了《促进农产品流通工作的意见》,该文件由市供销社起草,在广泛征求市直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最终定稿。为抓好此项工作落实,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正副组长,市供销、商务、农办、农业、工商、质检、财政等17个部门为成员的全市全市促进农产品流通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供销社,负责梳理提出影响农产品流通产业发展的问题及解决方案和办法,牵头制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开展对全市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市场销售等相关工作的协调、检查督办。

意见》从推行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产品加工提档升级、规范包装和标志管理、强化精品名牌建设力度、培育市场主体、促进多渠道销售、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加大资金投入、建立管理、联动及考核机制等十个方面明确了促进农产品流通工作具体任务和措施。

意见》要求,促进农产品流通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核心,紧紧围绕“基地做大、龙头做强、产品做优、品牌做响、链子做长”,的要求,精密结合农产品加工业“四个一批”工程、“四个百万”特色产业基地、“一县一品”特色产业建设,加强农产品流通管理,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力争到2020年基本建成畅通高效、城乡一体、竞争有序、保障有力、市场规范的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特色农产品流产值突破千亿元。

下一步,市供销社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制定工作计划,抓好培训,做好协调,搞好督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不辜负市委、市政府的殷切期望。(十堰市供销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