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五年评估工作的通知

27.10.2015  12:22

各有关单位:

  湖北省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五年来,在各单位、各部门的共同推动下,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找矿成果。为全面掌握五年阶段性进展情况,总结经验、梳理问题,做好下一阶段的组织实施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我厅决定组织开展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五年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和周期

  (一)评估范围。

  在湖北省境内实施的基础地质调查(包括区域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地球物理、地球化学、遥感地质、矿产远景调查和页岩气调查评价)、矿产勘查(包括能源矿产勘查、金属矿产勘查、非金属矿产勘查、水气矿产勘查)和地质科研项目成果和实施进展情况。

  (二)评估周期。

  评估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0月31日。

  二、重点工作

  本次评估重点是统计分析各类项目新发现异常、新圈定找矿靶区、新发现矿产地、新增资源储量、地质勘查新认识与新进展、设计和完成的实物工作量、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等。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全面开展项目实施情况清理。

  各单位要对评估范围和周期内的项目进行全面清理,认真核实项目工作进展,取得的工作成果,完成的实物工作量,经费预算、到位及使用情况等。

  (二)加快推进矿产勘查项目成果评审验收。

  1.尽快提交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已结题但尚未提交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各类矿产勘查项目(含财政出资、社会投资、财政出资与社会投资合作勘查项目),要加快储量报告编制进度,于11月30日前提交省厅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审查,其中省地勘基金项目储量报告要同时抄送省地勘基金管理中心。

  2.抓紧编制财政出资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尚未结题的财政出资矿产勘查项目(包括省地勘基金项目、中央地勘基金项目、老矿山找矿项目、财政出资与社会投资合作项目,下同),已结题但无法在11月30日前提交矿产资源储量送审报告的财政出资矿产勘查项目,均要编制阶段性总结报告(提纲见附件1),经本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10日前纸质件一式两份报省厅,电子件发联系人邮箱。

  (三)认真实施五年找矿成果自评工作。

  各单位要在全面清理项目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五年找矿成果自评工作,编制本单位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五年工作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2),填制五年工作进展统计表(见附件3),经本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后于12月30日前将自评报告和表格纸质件一式一份报省厅,电子件发联系人邮箱。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五年评估工作,是我省梳理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五年来勘查成果,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步工作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勘查。地勘单位是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组织工作专班,认真加以推进。

  (二)认真核实,确保准确。各单位填报的资源储量等重要数据要注明数据来源,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编制的报告和表格在上报省厅前要组织初审,上报的纸质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对报告和表格的真实性负责。

  (三)按时提交,保质保量。五年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倒排工期,确保按期提交自评报告和表格。

  四、注意事项

  (一)细化矿产勘查项目分类统计。在自评报告中,要依投资渠道不同,将矿产勘查项目分为财政出资、社会投资、财政出资与社会投资合作3类,其中,财政出资项目进一步分为中央财政出资项目(包括地质矿产调查专项项目、老矿山找矿项目、中央地勘基金项目)、省级财政出资项目(包括省地勘基金项目、省页岩气专项项目、省地质环境专项项目)和市县级财政出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是指财政资金之外的其他社会资金投资的矿产勘查项目。财政出资与社会投资合作勘查项目,主要是指省地勘基金与社会投资合作勘查项目。

  要依矿产资源分类,将矿产勘查项目分为能源矿产勘查、金属矿产勘查、非金属矿产勘查、水气矿产勘查四大类。其中,金属矿产勘查可进一步分为黑色金属、有色金属、“三稀”金属矿产勘查;能源矿产勘查项目分为油气勘查、煤炭勘查、地热勘查和铀矿勘查,其中油气矿产勘查进一步分为常规石油天然气与非常规石油天然气(页岩油、页岩气、煤层气)勘查。

  (二)明确项目责任主体。由多个单位共同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由项目主要承担单位负责填报。项目主要承担单位要加强与协作单位的衔接,确保数据完整、准确。

  (三)准确标注储量数据来源。已完成储量评审的项目储量数据,以储量评审备案文件数据为准。尚未完成野外地质工作但能估算部分资源储量的财政出资项目储量数据,以阶段性总结报告审查意见数据为准。其他项目以经项目承担单位初审数据为准。

  (四)分时段进行数据统计。基础地质调查和地质科研项目,按成果验收情况分为2011-2013年完成验收、2014-2015年完成验收、正在实施尚未验收三类情况进行统计并计算合计数。矿产勘查项目,按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分为2011-2013年完成评审备案、2014-2015年完成评审备案、正在实施但阶段性总结报告已经审查、其他正在实施项目四类情况进行统计并计算合计数。

  联 系 人:陈斯、李超

  联系电话:027-86656113, 18717105311,1899557141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财政出资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编写提纲

            2.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五年自评报告编写提纲

            3.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五年工作进展统计表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5年10月23日

  附件1

   

  财政出资项目阶段总结报告编制提纲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经费及其来源、计划任务下达等基本信息。

  二、工作部署及工作量完成情况

  简要介绍项目工作部署(附工作部署图)。列表统计设计及实际完成的实物工作量(截至2015年10月31日)。

  三、工作成果

  基础地质调查类和矿产勘查类项目分别按以下要求编写。

  (一)地质矿产调查类。

  包括基础地质调查、页岩气及矿产调查评价项目,叙述新发现矿产地、新发现异常区或新圈定可供进一步工作的靶区等信息。

  (二)矿产勘查类。

  包括省地勘基金、中央地勘基金、老矿山找矿、财政出资与社会投资合作勘查项目。主要反映新发现矿产地、新增资源储量、新发现异常区、新圈定可供进一步工作的靶区及取得的认识等信息。其中,有估算资源储量的,须简要阐述工业指标、资源储量估算方法、矿体圈定与块段划分原则、资源储量类型划分依据,分别估算主攻矿种及共伴生组分的资源储量(附资源储量估算相关图件)。同一项目在2011-2013年期间提交储量报告并经评审备案后,经进一步工作有新增储量的,应分2011-2013年和2014-2015年两个时间段分别估算资源储量,其中2011-2013年资源储量以评审备案数据为准。


   

  附件2

   

  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五年自评报告编写提纲

   

  一、概述

  概括介绍2011-2015年期间,本单位实施及完成项目数,经费预算及使用,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新发现矿产地、新增资源储量,新发现异常,新圈定找矿靶区,地质勘查新认识和新进展等方面情况。新增资源储量数据分为2011-2013年储量评审部分、2014-2015年储量评审部分、财政出资项目经专家评审预估部分和社会出资项目预估部分分别统计。

  二、五年工作进展

  (一)基础地质调查。

  按中央地质调查专项和省财政出资地质调查项目两个层次统计,重点是实施及完成项目数,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各比例尺的区域地质调查、矿产远景调查、区域水工环调查、物化遥调查、页岩气调查评价等工作完成图幅数、工作面积、所占全省国土面积比例,新发现异常、新圈定找矿靶区,地质调查其他新进展、新认识等。

  (二)矿产勘查。

  从两个层面进行评估:

  1.按照投资性质不同,分别统计评估财政出资、社会投资、财政出资与社会投资合作勘查工作进展情况,不同投资性质项目新发现异常、新圈定找矿靶区、新发现矿产地、新增资源储量(已通过储量评审备案的,与经专家评审预估的资源储量数据分开统计),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矿产勘查取得的重要新认识、新进展等。

  2.按照矿产资源分类,分别统计评估不同矿类和矿种勘查工作进展情况,新发现异常、新圈定找矿靶区、新发现矿产地、新增资源储量(已通过储量评审备案的,与经专家评审预估的资源储量数据分开统计),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矿产勘查取得的重要新认识、新进展等。

  (三)地质科研。

  统计评估地质科研项目进展情况,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重点是地质科技研究取得的新发现、新认识和成果转化应用情况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八年目标展望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八年目标展望。

  (二)下一步工作建议。


附件3 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五年工作进展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