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资产清查委托中介机构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02.06.2016  15:37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鄂财函〔2016〕48号)要求,湖北工业大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学校资产清查委托中介机构项目向社会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湖北工业大学资产清查委托中介机构项目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供应商必须具备2016年湖北省财政厅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入围资格。

三、需求公示:

1、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5月18日17时止(三个工作日)。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可在公示期内到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领取磋商文件。

3、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报送的文件(原件审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从业资格证书;

(3)有效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

四、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行政楼B217室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涂老师,联系电话:027-59750213

                  湖北工业大学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