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向国家报自贸试验区方案 计划涵盖武汉襄阳宜昌
去年9月,湖北省商务厅牵头,武汉、襄阳、宜昌三市参加,以武汉为中心,在中国内陆(湖北武汉)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基础上,形成了《中国(湖北)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于去年10月上报国家。
试验区涵盖武汉襄阳宜昌
根据中国(湖北)内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送审稿),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为127.7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武汉片区70平方公里(含东湖综合保税区5.41平方公里、武汉出口加工区2.7平方公里、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0.493平方公里),襄阳片区28平方公里,宜昌片区29.7平方公里。
武汉片区重点发展国际商贸、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研发设计等现代服务业和光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襄阳片区重点发展高端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铁路物流等产业;宜昌片区重点发展文化旅游、航运物流、装备制造、高新技术等产业。
建立中部进出口商品交易中心
跨境电商获得“PASS”,武汉火速发展的保税店也将得到正式身份。
积极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并完善与之相适应的海关监管、检验检疫、退税、跨境支付、物流等支撑系统。建立中部地区进出口商品交易中心,开展汽车、先进设备、快速消费品、奢侈品、生鲜食品、进口水果、红酒等商品的展示仓储、分拨等业务。支持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允许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外设立保税展示交易平台。
“先入区、后报关”新型通关模式
自贸试验区内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比照上海自贸区内的海关监管模式。企业可凭进口仓单将货物直接入区,再凭进境货物备案清单向主管海关办理申报手续,即 “先入区、后报关”的新型通关模式,在货物到达港口但未办结海关手续前,就进入了自贸试验区。
允许民间资本设立中小银行
允许自贸试验区内企业、银行从境外借入本外币资金和发行本外币债券,企业借入的外币资金可结汇使用。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
记者孙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