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买房遇降息 错过节点莫叹息
06.03.2015 11:13
本文来源: 湖北在线
年前,郭先生和同事一同购买了位于武汉市中北路的某楼盘,今年2月通过银行房贷审批放款,3月开始还款。而郭先生同事的房贷预计今年4月初才能发放。
“我问了银行,客户经理给的答复是,执行的利率标准以放款时的利率为准,放了款的年内就不能再调了,今年依然按之前利率6.15%执行,下次调息时间为2016年1月1日。我同事的贷款因为还没放款,所以可以按照3月1日降息后的利率5.9%执行,不过如果在他放款后再降息,年内他也调不了。”郭先生告诉记者。
4日,记者走访武汉市多家银行网点了解到,贷款利率的调整方式分为三种。一种是按自然年度调整贷款利率,即在次年1月1日按当年12月31日的最新利率进行调息。一种是按月度调整贷款利率,即在央行调息后的次月即按照最新利率执行。还有一种是按贷款年度调整贷款利率,如购房者今年3月开始还款,则会从次年3月开始按当时的最新利率执行。
据了解,武汉市的工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武汉农商行均是在央行调息的次年1月1日按当期最新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中国银行是按贷款年度调整贷款利率。
农业银行武汉民族路支行大堂经理告诉记者,农业银行的贷款利率是在央行调息后次月执行。
“我们默认的是次年1月1日按当期最新利率调整贷款利率。但具体是按自然年度调整还是按贷款年度调整,或者按月度调整,要看购房者当时跟银行的贷款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建行某网点大堂经理告诉记者。
“当时买房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银行客户经理根本没跟我提利息调整方式的事情,我当时也没考虑到央行调息这些事,所以也没主动问。”郭先生说。
业内人士表示,其实不管哪种调息方式,结果都差不多。现在进入降息期,客户可能觉得按月调整利息的方式比较划算,但房贷的贷款期限一般都比较长,说不定什么时候又会进入升息期,那个时候就是按年度调整利息比较划算了。
本文来源: 湖北在线
06.03.2015 11:13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