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五个一”贯彻落实“高检院十八条”、“鄂检十条”
本网讯(通讯员 陈晓燕)近日,黄冈市检察机关侦监部门迅速行动,以保障和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为目标,以加强和提升司法办案效果为重点,推行“五个一”工作方法,多措并举贯彻落实“高检院十八条”、“鄂检十条”,不断提升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水平和实效。
制定一个工作方案。组织市院侦监干警集体讨论、制定工作方案,从目标原则、履职范围和重点、方式方法、工作要求四个方面确立了服务非公经济发展的框架。
召开一次工作会议。组织召开全市审查批捕与侦查监督工作会议,系统学习政策及上级会议精神,部署工作任务。要求干警转变司法理念,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落实省委“护幼、容错、不赦罪”要求,严格区分罪与非罪七条界限,防止随意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
进行一次摸底调查。两级院侦监部门以座谈、走访等形式对辖区内非公企业进行全面调查,主要了解企业数量、经营等情况,广泛听取企业维权方面的困难以及司法、行政执法机关是否存在侵犯企业权益行为,征求意见和建议。
设立一个专门档案。设立专人专岗负责联络非公企业,建立非公企业专门台账,逐步完善非公企业专门档案。
建立一套内外工作机制。在内部工作机制方面,一是建立非公企业案件优先办理机制,严厉打击危害非公经济犯罪案件;二是完善非公企业诉求及时受理机制,加强与控申、预防等部门协调配合,打造维权新平台;三是完善风险评估及释法说理机制,夯实维权效果,确保非公企业正常运转。在外部工作机制方面,一是完善侦捕协作机制,慎重适用逮捕措施;二是建立侦查机关办理非公企业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机制,如需对非公企业负责人或关键岗位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应建议侦查机关协助做好工作交接,减少对非公企业的影响;三是完善案件跟踪监督机制,督促侦查机关做好追赃挽损、及时变更强制措施等工作;四是深化“两法衔接”工作机制,与行政执法、纪检监察等部门沟通联系,严防涉及非公企业违法犯罪案件有案不移、有案不立,重点打击行政执法机关及其人员侵犯非公权益职务犯罪,进一步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