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学习贯彻《湖北省实施〈水土保持法〉办法》

02.03.2016  18:00

(武汉市水务局)2016年1月19-20日,武汉市水务局组织召开2016年全市水土保持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传达贯彻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详细解读了《实施办法》主要内容,并就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2016年水保工作进行了部署。市水务局副局长德昊和张军花总工程师出席会议并分别作总结讲话。 

张军花总工指出,《实施办法》为我们指明了工作方向,各区要围绕办法九条主要职责,继续加大宣贯力度,编好区级水保规划,建全水保监测网络、做好审批验收和依法征收工作,开展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查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教育培训。 

詹德昊副局长强调,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各区要抓好《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最关键的就是要准确把握该办法的重点内容:一是强化政府和部门的责任;二是强调规划的引领作用;三是突出预防保护制度;四是明确综合治理要求;五是完善监督和监测工作;六是强化法律责任。市水务局政策法规处、计划财务处、行政审批处、水利水保处、市水务执法总队、市水务规费征收管理处、市水务科学研究院(市水土保持监测站)、各区水务局分管领导及水土保持工作相关负责人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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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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