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旅游行业“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
根据国家旅游局等相关国家部门、行业协会联合印发的《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14〕432号),按照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我局制定了《2014年全省旅游行业“质量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并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联系人:钱松华 电话:027-87124737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湖北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4年9月5日
2014年全省旅游行业“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湖北省旅游质量提升行动计划(2013—2015年)》,持续提升全省旅游质量水平,促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和改革发展,根据国家旅游局等相关国家部门、行业协会联合印发的《质检总局等关于开展201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的通知》和省质量兴省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湖北旅游行业实际,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质量兴省战略的总体部署,把推动旅游发展的立足点转到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上来,充分发挥旅游企业在“质量月”活动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动员全省旅游行业及社会各界增强质量意识,努力营造重视旅游质量、追求旅游质量、崇尚旅游质量、关注旅游质量的良好氛围,推动全省旅游发展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改革发展。
二、活动主题
加快转型发展 提升旅游质量
三、活动重点
(一)深入开展旅游质量提升活动。以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和导游人员为重点,引导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通过学习贯彻旅游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加快旅游服务质量提档升级,不断丰富并大力推广系列品质旅游产品,为“十一”假日旅游做好准备工作。
(二)扎实开展旅游质量整治活动。结合全省旅游市场“互查互检”活动,重点整治以虚假宣传、不合理低价、强迫消费等方式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一批典型旅游质量违法违规案件,发布一系列实用旅游消费提示,净化旅游消费环境,提振旅游消费信心。
(三)集中开展旅游质量宣传活动。在质量月活动期间,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围绕重点工作、亮点活动和焦点内容,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扩大活动影响。
四、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2014年9月10日—15日,部署阶段。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方案,部署“质量月”活动的具体工作。
第二阶段:2014年9月16日—30日,实施阶段。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集中开展各项活动,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第三阶段:2014年10月上旬,总结阶段。全省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质量月”活动进行总结,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于10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省旅游局。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结合自身实际,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要为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政策和经费支持,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企业为主,群众参与。要发挥旅游企业“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推动旅游企业切实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质量竞争力。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服务民生、服务游客,积极组织开展旅游惠民活动,创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互动参与的“质量月”主题活动,让人民群众共享“质量月”的成果,推动“质量月”活动接地气、得民心。
(二)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市州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把“质量月”活动与旅游市场监管、“十一”假日旅游筹备、旅游诚信建设等工作结合起来,科学部署、统筹推进,力戒形式主义,力求叠加效应,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旅游质量问题,切实提高“质量月”活动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