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财政大力加强乡镇财政文化建设

10.07.2014  11:11
        日前,湖北省财政厅下发《关于开展乡镇财政文化建设的通知》,决定在全省财政系统开展以“提高文化品位,彰显利民情怀,促进事业发展”为主旨的乡镇财政文化建设活动。
  《通知》明确,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见成效,三年大变样”的部署,在全省财政系统全面开展乡镇财政文化建设活动,力争用1-3年时间,构建和完善具有财政特色的乡镇财政文化体系,努力打造学习型、规范型、服务型、创新型、担当型、廉洁型“六型”财政所。
  《通知》要求,乡镇财政部门要搭建学习平台,提升能力素质;搭建宣传平台,营造舆论氛围;搭建活动平台,激发内生动力;搭建制度平台,促进规范管理;搭建服务平台,转变工作作风。
  《通知》强调,县级财政部门作为责任主体,要充分认识开展乡镇财政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乡镇财政文化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活动的部署上来。各级农村财政管理局要具体负责乡镇财政文化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和推进工作,相关业务科(股室)应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省财政厅将乡镇财政文化建设活动纳入农村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考核和规范化财政所创建工作的考核内容。各地要防止克服“搞形式”和“一阵风”的思想,力戒铺张浪费,将乡镇财政文化建设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财政的中心工作结合起来,与全省乡镇财政专管员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强化工作举措,促使每个财政所将活动开展起来并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