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安排财政专项奖补资金 确保随迁子女就近入学
中新网武汉10月20日电 (马芙蓉)湖北发挥科教大省优势,安排财政专项资金,对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的城市企事业单位办园、集体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以及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城市学校给予扶持奖补。
在20日召开的“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新闻发布会上,湖北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严学军,在谈到该厅助力经济发展环境优化措施时如是介绍。
严学军介绍,在确保随迁子女就近入园方面,湖北连续实施两期“学前三年行动计划”。2011年以来,共规划投入46.9亿元用于3271所公办幼儿园建设,新增学位52.4万个,基本实现一个乡镇至少建立一所公办中心园的目标。
在大力建设公办园的同时,湖北每年安排财政专项资金,鼓励扶持接收随迁子女的城市企事业单位办园、集体办园的发展。2013年以来,共投入8000多万,奖补此类幼儿园500多所(次)。近期,湖北还将下达1.6亿元专项资金,对此类幼儿园给予扶持奖补。
在确保随迁子女就近入学方面,湖北明确规定只要进城务工人员提出子女随迁就学需求,流入地政府必须负责安排;湖北各地要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面纳入城市免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与同城当地学生在收费、贫困资助、学籍异动、评优表彰及参与各种教育活动等方面一视同仁。
接收农民工子女的城市学校会获得专项奖补。2013年来,湖北共落实奖补资金67868万元(其中省级奖金1500万元),按照随迁子女人均150元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12065万元,其余专项用于改善接收学校的办学条件。
在确保随迁子女异地参加升学考试上,湖北2013年即出台试行办法:在湖北各地初中就读并获得统一学籍号的随迁子女均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中考中招,其中考报名、考试、录取等方面享受湖北省户籍考生同等待遇;随迁子女考生具有湖北省高中阶段教育的学籍,并在湖北完成三年的高中阶段教育学习的,可就地高考。2015年共有3784名符合规定的外省来鄂学生实现在鄂高考。
当天发布会上,湖北省公安厅、湖北省民政厅、湖北省国税局等单位负责人,亦分别介绍了在减轻企业负担方面的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