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首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07.04.2015  17:22

      (通讯员:夏芳  杨平  编审:陈群安)近日,襄阳市谷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枣阳市某公司诉被告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一案,被告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主任按时出庭应诉。据悉,这是《行政诉讼法》新修改后,该县首例行政机关负责人亲自出庭参加诉讼的案件,改变了以往行政诉讼“告官不见官”的现象。

        据了解,枣阳某公司因对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作出的招投标处理决定不服,向谷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庭审中,原告、被告双方就案件的事实、程序和适用法律、法规等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庭审结束后,主任表示,出庭应诉是行政机关负责人学习法律、熟悉法律、了解本单位执法情况的好机会。和老百姓面对面,既让老百姓感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又有利于塑造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形象。原告也表达了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的支持,“这样搞,我们很放心”。

        据了解,新的《行政诉讼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庭后,据谷城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杨平介绍,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体现了行政机关对于原告的尊重,改变了以往行政诉讼“告官不见官”的现象,并且能让百姓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感受法律的权威和司法的公正。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