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法院成功调解为老人解忧

09.10.2016  23:31

近日,谷城法院民一庭法官詹宏伟,将5万元赔偿款送到原告七旬老人家中,老人万分感激。

原告郑某年过七旬,孤身一人。2016年1月25日,远在贵州打工的小儿子在工作中因意外事故身亡,老人听到消息后心痛不已。施工方答应给付死者家属赔偿金,可是赔偿金一直由死者的妻子张某,及其儿子、女儿占有。郑某的丈夫在多年前就去世,她一个人生活,没有经济来源,多次找到自己的儿媳协商,希望能合理的分配到赔偿金。后因双方协商未果,老人将儿媳和孙子、孙女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合理的分配赔偿金。

谷城法院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詹宏伟考虑到原、被告是婆媳关系,对簿公堂必定会使原、被告之间产生隔阂,影响今后相处的感情,詹宏伟没有选择直接开庭,而是先进行调解工作。为了深入了解案情,承办法官去到原、被告家中了解情况,并且多次向被告阐明法理,讲明情理,向其释明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以及老人郑某窘迫的生活环境。在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说下,被告张某终于答应从赔偿金中拿出5万元给老人养老。并且同意与老人签订自愿调解协议。

      承办法官立即将这个好消息告诉了原告郑某,郑某听后感激不已,但是由于郑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法官将5万元的赔偿金亲自送到老人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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