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人民法院四个到位有效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一是政治理念到位。谷城县人民法在干警中全面树立“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维护稳定”的政治理念,把扶持发展、优化经济环境作为司法惠民、促进转型的重要举措,把“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和谐理念贯穿于服务企业、保障民生的审判实践中,全面做好民商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平等保护各类市场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保障公平交易和有序竞争,维护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谷城县人民法院成立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领导小组,制定了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企业“安静日”制度,强调每月1日至24日为企业“安静日”,未经允许,全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此时间内进驻企业,如有特别紧急的公务需到企业去处理,必须报院领导小组审批并经县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方可进行。同时,严格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政法机关优化法治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十六条意见”、“襄阳市政法机关服务企业发展的九条措施”以及市中院的“全市法院服务企业发展的十项承诺”,将措施和承诺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
二是沟通联系到位。深入开展以调查走访、便民诉讼、巡回审判、指导调解、法制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法官进企业活动,真心诚意地征询企业家对法院在服务意识、服务态度、服务措施、服务效果等方面存在的意见和建议;建立院领导和院中层干部联系企业制度。每位院领导、部门和法庭负责人确定一个企业,每周进一次联系点企业,了解企业发展状况,提供法律咨询,帮助企业化解涉法矛盾。同时,成立企业“司法服务小组”,对企业在生产经营、货款拖欠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强化企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步入法治化轨道。10月9日,院党组书记、院长詹爱军、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建平与部分中层干部深入到该县重点企业湖北金洋冶炼有限公司,认真听取了企业总经理李富元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对企业在经营发展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三是服务举措到位。在审理企业的合同纠纷案件中,发现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帮助企业完善合同的签订,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依法经营和防范风险的意识,防患于未然,保障企业经济健康稳步发展。对涉企案件实行“立、审、执”三优先,认真依法落实司法救助措施。对资金暂时短缺、经济上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实行诉讼执行费的“缓、减、免”,确保企业能够打得起官司,有理的企业打得赢官司。严格审判执行程序,慎重采取各种强制措施。做到“五个不轻易”,即不轻易传唤、拘留、逮捕企业负责人和技术岗位人员;不轻易查询、冻洁、划拨企业资金;不轻易查封、扣押企业财产;不轻易开警车到企业办案。对确需采取强制措施的,必须报院长审批,并送院纪检组备案后,方可实施。与此同时,抓好执行工作。对资金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企业,采取“放水养鱼”方法,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认真做好执行和解工作,制定分期分批偿还计划;对企业申请执行的案件,对案件实行“定人、定案、定时”,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执行完结。认真抓好刑事审判工作,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全力打击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各类犯罪,为招商引资和发展经济环境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今年以来,谷城县人民法院带着强烈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谷城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共审理涉企类案件128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380万元。
四是严明纪律到位。谷城县人民法院狠抓窗口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以效率求公平。对所有企业,尤其是外来投资企业的法律纠纷,做到文明接待、依法解答、热情服务,对于进入立案、审判或执行程序的案件,依法做到快立、快审、快执,从而实现快结、快了的目的。与此同时,狠抓司法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和规定,坚决杜绝向企业“吃拿卡要报”及拉赞助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发展的问题发生。从“两代表一委员”及企业家中聘请廉政监督员,接受企业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在审判执行效率、庭审作风、服务意识、廉洁司法等方面的监督。对违反审判执行纪律、妨害、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人,实行“零容忍”,坚决给予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