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先振到襄阳、十堰调研司法行政工作

17.08.2017  21:04

8月9日至11日,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省监狱局第一政委谭先振到襄阳、十堰市调研司法行政工作,重点调研两地公证机构改革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襄阳市政府副市长刘恒友、十堰市政府副市长陈诚分别参加调研。

谭先振对两地司法行政工作表示肯定,对襄阳片区监狱、强制戒毒工作表示满意,对两地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司法行政工作表示感谢。他强调,司法行政工作在法治湖北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作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司法厅局长座谈会和公证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省厅工作安排,立足职能,发挥作用,在助推法治湖北建设,依法创新社会治理,助力改革发展创新,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推进民生事业发展上实现更大作为,为湖北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在襄阳公证处、十堰市公证处和张湾区车城公证处,谭先振详细询问办证业务量、办证质量、办证流程、绩效管理、党组织建设等情况,并与公证人员座谈,对他们关心的改革有关政策一一解答。谭先振强调,按照司法部统一部署,在今年底前,所有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必须改为事业单位。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提高改革政治站位,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有关部门支持,为公证机构改革提供政策支撑;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妥善安置相关人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制任务如期顺利完成。各地公协和公证机构要适应形势发展和改革要求,组织公证人员学习领会改革精神,明确改革方向,把握改革政策,积极参与和支持改革,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业务照常开展、国有资产不流失。对于扩大公证合作制试点,要坚决防止“一哄而上”,在认真审核、全面评估的基础上,经省司法厅报司法部同意后方可试行,决不能擅自设立。各类公证机构要不断拓展创新服务领域,加强质量监管,坚决杜绝错证、假证,不断提高公证公信力。

在襄阳市“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市司法局七里河紫贞司法所、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和两市医调委,谭先振详细了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医疗纠纷调解等工作情况。他强调,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要围绕法治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等功能定位,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等资源,分类别分层次分项目开发便民、利民、惠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与网络信息化深度融合,让有法律困扰的群众能及时得到公共法律帮助,在基层解决法律问题。要认真总结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案例和法律服务案例,争取进入司法部和省司法厅案例库。

在听取襄北监狱、襄南监狱、襄阳监狱和襄州强戒所主要负责人工作汇报后,谭先振强调,要牢固树立治本安全观,端正监狱戒毒工作指导思想,把为社会输送不再重新犯罪、不再重新吸毒的守法公民,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和首要标准。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把讲政治体现在抓业务之中,真正把监狱戒毒干警的精力集中到教育改造矫治上来,不断提高教育改造矫治质量水平。要深化监狱体制机制改革,推广“5+1+1”教育改造模式,改革监区设置模式,完善民警执勤模式,健全罪犯服刑医疗保障机制,推行分级分类关押,构建服刑人员“不想跑”、“不愿跑”的长效机制。要压紧压实安全维稳责任,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打通监管安全“最后一公里”,确保不发生重大狱内案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疫情。要加快监狱戒毒信息化建设步伐,推进监管教育改造与科技信息化深度融合。要落实全面从严治警责任,抓住“关键的少数”和“重要的多数”,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强化民警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及时清除少数害群之马,树立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调研期间,谭先振与襄阳、十堰市委、市政府领导就司法行政改革发展、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交换了意见。(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