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谨防冒用省旅游局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通知
22.04.2015 14:41
本文来源: 旅游局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旅游局(委),机关各处室,各相关旅游单位:
近段时期以来,一些地方和单位未经省旅游局批准或同意,擅自利用省旅游局名义开展市场营销、宣传推广、合作开发网络等活动,甚至有个别不法分子用上门、打电话或发文电的形式,假冒省旅游局名义,以开展调研、索取资料、支持项目、提供经费、推销旅游法学习书籍、合作开发等为名,与部分地方旅游局、旅游景区、旅行社、旅游饭店等单位联系,进而开展诈骗活动,严重干扰了旅游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损害了省旅游局的形象和声誉。
请各有关单位引起高度重视,切实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一旦发现类似行为,要认真核实,严防诈骗行为得逞,必要时可事先与省旅游局办公室或省旅游局相关处室人员确认,并通过正常工作渠道与省旅游局联系。若发现有假冒省旅游局名义进行诈骗活动的,请即向省旅游局报告,同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积极提供线索,配合公安机关进行严厉打击。类似的诈骗活动,我局已多次作出声明,请各单位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省旅游局机关各处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对社会上有关损害省旅游局形象不法行为的监督和了解,防止被他人利用。
特此通知。
省旅游局办公室
2015年4月22日
本文来源: 旅游局
22.04.2015 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