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全力谋建内陆首个自贸区 先行先试7大任务确定

01.08.2014  10:46

  楚天金报讯 百舸争流,奋楫者先。

  昨日,楚天金报从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先进经验,我省将进一步推进政府简政放权和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确定投资自由化、贸易便利化、行政体制创新、完善税收政策等七大任务,以东湖高新区为主体,全力谋建内陆首个自贸区。

  根据计划,我省“先行先试”工作将从“”和“”两个方面开展;“”即包括东湖综合保税区在内的武汉东湖高新区,“”指的是全省范围。与此同时,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编办、武汉海关、省国家税务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湖北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率先发布首批改革创新事项。在发布会现场,襄阳和宜昌也相继公布“先行先试”第一批改革创新举措。“这是一场颠覆性的、具有自我革命意义的全新探索。”数位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作为内陆省份,通过“先行先试”推出一批改革创新举措形成倒逼机制,这将最大限度地释放我省的改革红利、开放红利。

   东湖高新区

  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在东湖高新区518平方公里(含东湖保税区)范围内,实施12类改革举措、97项具体工作事项,全面推进先行先试工作。经过1-2年改革试验,为湖北武汉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为成功申报中国内陆(湖北武汉)自贸区奠定基础性条件。

   (一)行政审批与服务

  1.工商登记施行“先照后证”;探索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的审批登记管理模式。

  2.建立“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三证联办”的工作机制。将多个部门、多头受理改为一个部门、一个窗口集中受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联办。

  3.建立高新区统一的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政府部门之间、企业和政府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落实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黑名单”等制度。

   (二)科技创新

  1.出台《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在全国率先开展高校院所职务科技成果处置、收益权改革。

  2.实施“海外公民证”、“海外华裔证”和外籍高层次人才“绿卡”制度;启动建设国家中部技术转移中心。

  3.推进产业(工业)技术研究院建立企业化、市场化、专业化运营机制;探索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和行业协会运作新机制。

   (三)科技金融

  1.鼓励银行机构设立科技贷款专营机构,试点设立可贷款、可投资的科技小额贷款公司。

  2.开展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试点;开展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结汇管理方式改革试点。

  3.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发起设立风险自担的民营银行,吸引民间资本设立科技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

  (四)扩大开放(综保区)

  1.启动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将进口保税商品的批发、展示、零售集中,打造可拓展的综合性指定口岸;建设大宗商品贸易平台。

  2.推行实施关检合作“三个一”;启动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在全省范围内率先试点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监管模式。

  3.逐步开展国内外快递企业办理国际快件属地报关业务;逐步允许设立外商独资专业服务机构、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

  宜昌

  彻底清理审核行政审批事项

  1.实施“一表申报、一口受理、一窗发证”新机制。

  2.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彻底清理审核,共保留41个部门145项审批事项。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办事指南及办事流程在网上向社会公布。

  3.编制负面清单,清单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4.取消行业协会商会成立的业务主管前置审批,建立行业协会商会评估机制、自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