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性不“色”变 搞笑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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荤段子何以不荤?段子不对观众胃口怎么办?怎么才能迎合他们的喜好呢?是不是观众一买票进场,谐星就能“开荤”了呢?是不是灯一暗麦一开,谐星就可以没有下限滔滔不绝了?对啊,没错。但我知道可能有很多人不同意这个观点。在过去一年关于喜剧界的报道中,荤段子话题占了很大篇幅。同时这也成了喜剧演员之间的谈资。
这种现象是从2012年的一次事件开始的。当时,谐星Daniel Tosh在表演过程中说了句“如果在场的一位女观众被当场轮奸应该会很搞笑吧”,就因为这个他受到了控告。后来他出来道歉了,但表明其实是大家误会了他。
如今,审查制度很严格:当我在创作搞笑节目时压力山大,不得不把部分素材从“上帝的马子”这个脚本里拿掉。作为一名前基督教徒和神学专业的毕业生,我绝对有资格表达我对“亵渎上帝”的看法。但是,“爱爱之事”就另当别论了。“到底什么能说呢?”这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并且在判断个人喜好上,我们几乎没有标准可以参照。
谐星Frank Skinner指出我们在表演的时候一直在涉险得罪观众:你可以开玩笑说“为什么那只蠢鸡要过马路呀?”,但说不定正好有观众的父母双亡了,正是因为他们开车时给“蠢鸡”让了路。毋庸置疑,你不可能面面俱到,也不需要这么做。作为一名喜剧演员,你的第一要务是逗观众笑,如果在欢笑之余还能引发他们的思考就更好了。我在小说中提到过关于单口相声的一些理解——如果你一边讲笑话一边拿镜子对着自己,还能煽动观众跟着你一起做,你就已经比较成功了。倘若在做这类傻事的同时还能让观众捧腹大笑,那么你就成为了他们眼中的上帝。你甚至也觉得自己就是上帝——看看那个英国喜剧演员Russell Brand,他能在表演时巧妙地谈论爱爱之事。这不,Brand就认为自己是救世主,连耶稣都巴不得成为他。
在美国,甚至在任何一个国家,我们都不擅于赤裸裸地谈论爱爱之事。事实上这确实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当然,如果我们以开玩笑的方式谈论禁忌话题,谈话过程就会变得顺利又有趣。所以其实什么都能说。但是,事情远远没那么简单(正如我担忧的一样),没有哪个喜剧演员不想挑动观众的笑神经,但你必须做好承担后果的准备。如果观众对你的表演断章取义,你不应该事后才出来为自己辩解;也不应该为了自保而逃避争议。事实上,喜剧演员不应该害怕这些毫无根据的“烂文”,它们只是想要哗众取宠罢了。在喜剧演员字斟句酌之后就可以畅所欲言,尽情地逗观众笑。因此他们就能理直气壮,不再惧怕非议。
Stewart Lee观点(按照我所理解的)是:当你讲笑话时,观众都会立刻顺着你的思路被逗笑。即使他们之后不认同你说的话,但他们已经笑过了,又能怎么办呢?在一场表演烂尾时,这不失为一个救场的好办法,而且得是个才华横溢的搞笑老手才能做到。然而问题是,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这般炉火纯青。跟蠢蛋,厌恶女人,恐惧同性恋有关的表演一直以来都是喜剧市场的一部分,何况我们都已经长大了,没必要什么都遮遮掩掩的,完全可以让我们来决定喜剧内容。而那些只坚持讲素段子、冷笑话(更不用说跟性沾点儿边的内容了)的昏老头会发现,观众们一个个都拍屁股走人了,谁还听啊。所以我对于在喜剧中讨论性的态度是:你可以畅所欲言,但是要敢说敢当,就像已故著名女喜剧家Joan Rivers所做的那样,就是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