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荣在环丹江口水库环境资源审判协作联合调研时强调 加强协同 用最严格司法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
4月28日,环丹江口水库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联合调研活动在湖北十堰丹江口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贺荣出席活动强调,要强化司法协作,全面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调研活动中,鄂豫陕三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签署了《关于环丹江口水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环境资源审判协作框架协议》。
贺荣强调,签署协作框架协议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长江保护法、深化长江流域环境系统治理的具体体现,是进一步强化长江流域省际法律适用统一的有效举措。要充分认识保护好长江重要库区、核心水源地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在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上,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用最严格司法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要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加大对严重污染流域、库区环境以及破坏生态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要把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与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起来,运用司法手段推动改善环境质量,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美丽乡村建设。要加强跨省流域审判协同机制建设,健全司法裁判规则,提升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能力。要深化流域治理协同联动,探索重点水域、区域一体化保护司法协作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加大三省高级法院之间、法院与行政等部门之间的联动,形成保护合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整体效能。
湖北、河南、陕西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胡道才、李智,长江水利委员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前,贺荣一行还实地调研了丹江口水利枢纽工程。
在鄂期间,贺荣一行调研了红安法院觅儿人民法庭工作,参观黄麻起义纪念馆和七里坪第一革命法庭旧址。在武汉大学测绘遥感信息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了解科创前沿动态和司法服务需求,走访了法学院。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实地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艳玲,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志强,武汉大学校长窦贤康分别参加有关调研和座谈。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