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商发布网购调查报告 提醒消费者举报“霸王条款”
在网购商品的质量上,调查显示遇到实物与描述不符、商品质量不合格的消费者分别为57.6%和52.5%,还有三成消费者买到仿冒假冒商品。在价格问题上,62.1%的消费者表示掉入“先提价、再打折”陷阱;遭遇先打折吸引关注再以无库存为由不予销售的占36.4%,更有10%的消费者遭遇店方单方撤销打折。
促销也有忽悠。宣传的优惠时间与实际不符的占到三成,宣传赠品与实际不符的有1/4。
对双11期间抢购,有66%的消费者对商品质量表达忧虑,其次是担心送货慢和假优惠,分别占到五成和四成。有二至三成消费者对个人信息和支付安全、退换货保障、售后服务、商品库存等问题存有疑虑,而最痛恨的行为是刷单造假、假打折、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其次是失联式逃避惩罚和马甲式的身份隐藏。
对“七天无理由退货”执行情况,有四成消费者表示遭到店方拒绝,还有二至四成的消费者碰到未按时发货、拖延或拒绝退换货物、退换货额外要求收费等三类退换货问题。
提醒消费者举报“霸王条款”
武汉市工商局称,去年受理有关双11投诉案例374件,同比增3倍,位居投诉前三的是:计算机产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针对投诉热点,工商提醒消费者在今年双11网购时一是小心价格陷阱,二是认清霸王条款。
双11商品促销着实让人心动,但网上价格与实体店价格过于悬殊的商品要特别注意,因这些商品大多属于断码、残次品,甚至冒牌货;以优惠价促销但未明确优惠时限条件的,不少属于假打折;宣称购物消费后一段时间内返还现金的,有一部分实质就是欺诈,骗了就跑。
消费者要特别关注平台或网站的页面宣传中有无霸王条款。如“特价商品概不退换”、“不支持7天无理由退货”、“赠品不享受三包”等都属霸王条款,对含上述条款的商品不但不要购买,还要积极向执法部门反映或举报。(陈希、张镝、李诚、杨绍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