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帮“东平性侵”地痞打了招呼?
新华网评论员 戚 伟
据《新京报》报道,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斑鸠店镇中学一名初二女生焦某被迫与几名吸毒男子发生性关系。嫌疑人黄鹏的舅舅证实,他曾到焦家承认黄鹏等与焦某发生性关系,并表示只要焦家不上告,黄鹏等4户人家愿意出40万到60万。焦家到东平县刑警大队报案,却发现警方伪造焦某的说法:将“他扒我衣服”在电脑上打成“焦某把外套脱了,又坐在床边帮黄鹏脱衣服。”焦某家人提供的一份录音显示,刑警队一警察称,“人家通过市里给县里打了招呼,县里给局里打了招呼,我们也没办法。”
吸毒、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用钱“封口”、通过市里打招呼、警察没办法……这一系列现象背后,隐隐透出一股在地方上无恶不作、呼风唤雨的恶势力。谁能让市里给县里打招呼?是市里的谁打了招呼?县里听招呼的人是谁?局里听招呼的人又是谁?这些人是否会被公之于众?这样的政治生态,究竟在泰安市、在东平县存在了多久?还将继续存在下去吗?
东平县刑警大队作为执法部门,竟然不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以上面的“招呼”为准则办案,真是让人毛骨悚然。根据报道,东平警方在给报案人录口供的过程中,不仅不如实记录受害者的口供,还将受害者口供捏造成对嫌疑人有利的说法,这种践踏司法公正和人格尊严的行为,与草菅人命何异?执法者这种是非不分、丧失公职人员道德底线的行为,如果不能受到严厉处罚,如何以儆效尤?百姓何来安全感?
另据媒体7月7日消息,山东泰安警方发布女生遭性侵调查报告称,现有证据证实黄德峰、黄德武、卢道刚、郑龙才与焦某发生性关系时候没有强迫行为,且焦某当时已经满14周岁,故黄某等4人不构成强奸罪。同日,公安部刑事侦查局表示,已部署核查此事。
对这份调查报告,我是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测的。既然县里能影响县局办案,市里也能够影响市局办案。何况,泰安警方的调查报告中所提的“现有证据证实……没有强迫行为”,与受害者“当晚一直哭泣,曾抓挠和脚踢对方”的陈述有很大出入。这份调查报告的真实性还有待确认。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的介入,为事实真相大白于天下提供了有力保证。需要强调的一点是,无论此案嫌疑人最终是否被证实有罪,层层“打招呼”提出非法要求者和接受非法要求者,都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
(见习编辑 金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