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基层人大代表的“泥土味”
基层人大代表要有“泥土味”,就是要直接参与乡村社情民意调研,参与新农村建设,并将相关情况列为乡镇人大和人大代表的年终考核内容。毋庸置疑,县市区、乡镇人大代表是基层选民依法选举出来的“代表人物”,他们工作生活在基层,理应与农村社区民众(选民)打成一片,交成朋友,为民众(选民)代言(说话)。
但有一个不争的事实,极少数基层人大代表“官员化倾向”越来越浓,高高在上,很少与人民群众交往,身上找不到“泥土味”。他们不了解基层,不了解民情,与群众缺乏感情,因而使前来办事的群众门难进、事难办,严重影响干群关系。即使一些平常居住生活在基层的乡村人大代表,却也不知不觉间罹患上“慵懒综合症”,履职只不过是“一年开一次人代会,举几次手,吃几天免费大餐,领几天误工补贴”而已,对社会问题袖手旁观,对社会矛盾能避则避,对民众疾苦漠不关心,对上保持高度一致,对下是一问三不知。有时参加上级人大组织的代表调研和视察检查活动,也是“坐在车里看,停下抽支烟,中午吃顿招待饭”,往往走马观花、徒有虚名而已。有些代表一届下来,连一份调研报告也没有,连一个议案和建议也没有。这些人大代表尽管就生活在农民群众身边,在感情上却与农民兄弟相隔“十万八千里”。老百姓称之为“聋子的耳朵——摆设”。
笔者以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基层人大代表的“泥土味”问题,就应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把县市区、乡镇人大代表,在农村(社区)编排成代表活动小组,把代表活动小组阵地设在行政村或田间地头,对其履职内容不厌其详地予以详细规定,尽可能地多让农村基层人大代表卷起裤脚深入地头,带着问题走向基层,带着思考进行调研,带着感情融入群众,体察民情、体验民生,为民众代言、发声,在调研和监督新农村建设诸种事务中磨练意志,真正与人民群众建立起深厚的感情,从而使农村基层人大代表脱去“衙门味”、增加“泥土味”,赢得人民群众的信赖,促进社会的和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唯有如此,农村基层人大代表履职尽责才能落到实处,所谓“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才能不落虚套,不落俗套,中国农村乡村的民主法制建设才能稳步推进。(宜昌市夷陵区雾渡河镇委 秦德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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