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一年语数外自主命题 湖北高考招生今年有“八变”

10.04.2015  10:20

楚天金报讯 本报记者朱安璋 通讯员梁炜

昨日,我省发布今年高考招生政策方案,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招生政策主要在录取批次、加分政策等八个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此外,明年起我省普通高考将使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另将实行本科专科分段填报志愿。

昨晚,楚天金报记者在第一时间专访了省招办相关负责人左飞,对这些新变化进行了一一解读。

【关键词】批次、试卷

明年起本科三个批次合为两个

艺术、高职今年分别合并批次

未来逐步取消招生录取批次

按照国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的要求,2015年,选择计划数相对较少的艺术类、高校积极呼吁合并的高职高专进行批次合并试点,将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合并、将高职高专(一)和高职高专(二)合并。

据介绍,今年我省仍维持第一、二、三批本科三个录取批次不变,从2016年开始,我省将第一、二、三批本科三个批次调整为两个批次,为今后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积累经验、创造条件。

明年起本科专科分段填报志愿

从明年开始,我省实行本、专科分段填报志愿。即考生先填报本科批次志愿,本科批次录取结束后,再填报专科批次志愿。今年维持不变。

明年起使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

据介绍,从2016年开始,我省普通高考使用国家统一命题试卷,不再自主组织语、数、外高考命题。今年,我省文综和理综采用全国统一试卷,语、数、外三门由我省自主命题。今年的高考将是最后一年组织语数外自主命题,明年我省考生将与全国考生同一张试卷竞争。

【关键词】加分政策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加分

农村独女由加10分调整为5分

从今年起,我省对高考加分政策主要进行四项调整:

一、调整农村独女加分分值。继续保留农村独女报考我省省属院校加分项目,加分分值从原来的10分调整为5分。

二、调整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范围。加分对象仅限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少数民族考生,我省少数民族聚居地,包括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辖的恩施市、利川市等8个县市,以及宜昌市的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和五峰土家族自治县等,共计10个县(市)。

散居地少数民族考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但与其他民族考生同等条件时,可优先录取。

三、取消体育特长生加分政策。

四、恩施州、十堰市、宜昌市五峰县和长阳县考生报考当地省属院校,神农架林区考生报考恩施州、宜昌市和十堰市省属院校的,取消在文化总分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的政策。

【关键词】录取试点

考生可查在填报院校中的排名

高职高专分两段录取

今年的高职高专招生改革,除了合并批次、实行平行志愿外,最大的改革就是进行高职院校多元互动录取试点。具体做法是:高职高专分两段录取,两段采取不同的录取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有高职高专招生计划的高校,在省统一划定的平行志愿投档分数线上按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第二阶段:平行志愿投档后,计划未完成的湖北省属高校经自愿申请同意后,进行多元互动录取试点,录取分数线由高校自主确定,报省招办审核备案后集中公布。

对此,左飞解释说,多元互动录取实行“四统一”管理,在多元互动录取期间,考生在填报志愿后,可以查看自己在所填报院校中的排名,如果排名超出该校计划数,可以及时调整自己的志愿,选择其他学校填报。譬如,报考的学校招生100人,考生的分数排在120名,就可选报其它学校。

【关键词】人才培养

试点五年制高职本科一体培养

3年高职+2年普通本科

2015年起,我省选择部分转型发展试点本科高校和高职院校开展技术技能型人才一体化培养试点。具有普通高中学历的学生,通过普通高考高职高专批次招生录取后,在高等职业院校学习3年。在3年学习期间,试点高职院校可建立动态管理制度。3年学习期满,学生经考核测试合格后,进入普通本科学习2年。

5年学习期间,由参与合作培养试点的本科高校、高职院校,共同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相衔接贯通的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系统培养本科层次技术技能型人才。学生前3年注册专科学籍,升入本科时注册本科学籍,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例规定的,可授予学士学位。

【关键词】国家专项计划

调整专项计划有关招生政策

提高农村学生高考升学率

我省将省属院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和省属院校农村考生专项计划,合并为地方专项计划,并进一步扩大农村学生招生规模,扩大生源范围。

国家专项计划生源范围,为我省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和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包括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郧县、郧西县、竹山县、竹溪县、房县、丹江口市、保康县、孝昌县、大悟县、团风县、红安县、罗田县、英山县、蕲春县、麻城市、阳新县和神农架林区等28个县(市、区)。具有以上地区连续3年户籍及以上地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以上地区户籍的考生,经自愿申请和资格审核公示合格后,有资格参与国家专项计划录取。

【关键词】自主招生

8所省属院校有调整

不再安排5%自主招生计划

从2015年起,教育部批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考核全部安排在高考结束后、高考成绩公布前进行,高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开展与自主招生挂钩的考核活动。

同时,按照教育部要求,从2015年起,武汉生物工程学院、武汉职业技术学院、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湖北职业技术学院、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当地考生)、恩施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当地考生)、三峡电力职业学院(面向当地考生)等8所省属高校不再安排5%自主招生计划。

【关键词】省属高校招生

当地考生招生生源不足

取消降20分投档政策

今年,我省将规范省属高校面向当地招生政策,取消面向当地考生招生生源不足时降分投档政策。继续保留荆楚理工学院面向荆门市、湖北理工学院面向黄石市、湖北文理学院面向襄阳市招生的本科招生计划,将三所高校招收当地考生的本科招生计划单列,实行分类投档,投档录取可以低于本校面向全省招生计划的分数线,但不能低于院校所在批次线。

批次线上当地考生生源不足时,转为面向全省招生计划,取消在批次线下降20分投档录取的政策。

【关键词】艺术类

艺术专业实行统考

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艺术专业统考,减轻考生负担。2015年我省对艺术专业招生政策做较大调整,一是扩大全省统考艺术类专业类别,继续减少艺术类招生计划;二是调整艺术类录取批次;三是调整艺术类志愿结构;四是调整艺术类公布计划办法和划线办法。由于艺术专业考试时间较早,相关政策已在去年11月份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