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即将出台暂行办法
新闻网讯(通讯员田婧)5月19日下午,学校召开有关学院、职能部门专家学者、党员干部代表参加的座谈会,为即将出台的《武汉大学纪委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和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工作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会议由校纪委副书记兼党委巡察办主任蒋明主持。
与会专家学者和党员干部代表纷纷发表意见——
法学院副院长、博导祝捷教授认为,在特殊的疫情防控期间,学校纪委各项工作依然紧锣密鼓的开展,高质量起草有关澄清正名、查处诬告的暂行办法,非常及时。他认为,该办法要与湖北省纪委印发的相关表述保持一致,尤其是“审慎稳妥”四字应保留,它是这项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讨论稿中调查认定构成诬告陷害行为的,要依规依纪分类处理,如何具体分门别类,可以参照湖北省纪委有关文件写出来。
校纪委委员、新闻与传播学院党委书记吴爱军认为,学校纪委起草有关查处诬告、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对恶意诬告者起到了震慑作用,能促进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后勤服务集团总经理李熠谈到,该办法是校纪委为学校治理能力提升保驾护航的文件。
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副主任段朝霞认为,高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中廉政风险点的控制问题越来越突出,学校纪委及时起草有关查处诬告、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对长期在基层又坚持原则的同志又多了一层保护。
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彭国亮介绍,学校纪委在疫情防控期间强化监督、严格执纪的同时,紧密结合高校工作实际,组织专班起草了该办法。会后纪委还将认真吸纳相关意见,对该办法继续修改讨论、理清逻辑关系、把准条款边界、加强可操作性。他还转达了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万清祥的要求,即尽快出台该办法,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领导干部干事创业提供制度保障,让广大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忠诚履职、干事创业,积极投身党的各项事业,为全面提升高校治理能力保驾护航。
(编辑:陈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