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药圈乱象亟待管控

20.12.2016  23:33

  堂吉伟德

  在一种新药进入市场过程中,会有几个关键的环节构成一个完整的利益链条。那就是从医药企业——临床试验代理机构——试验基地(医院)。在这条“利益链”中,一些中介为了尽快拿到招募费,出现种种违规违法行为。他们瓜分了北京大部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有些中介虽自称招募公司,实际上却是没有办公地的空壳公司。从业人员也良莠不齐,默许或者主动帮受试者作假。(12月18日《新京报》)    临床试验环节造假泛滥,并非什么秘密。2004年我国受理了数量惊人的10009种新药申请,当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仅受理了148种。乱象的产生已根深蒂固,治理起来自然非一日之功。尤其是当其以体系化的模式存在,那么就不能仅针对某一个环节,而应当采取全面性、系统性的治理,从顶层设计开始进行制度性漂白。

  违法行为的泛滥与造假成本的偏低互为因果关系。就目前来看,由于国内没有建立相应的黑名单制度,使得参与造假的药品企业、医疗单位和CRO公司未能接到处罚,多数情况下申请被退回,而没有作出行政罚款、资格取消等实质性处理,收益与代价之间没有可比性。正是这种高收益和零风险的失衡,才导致了造假的冲动日益强烈。基于此,很有必要从过程到结果之间,建立一套有效的制衡机制。

  多管齐下的举措之一,就是要减少药品的审批数量,并实行分类化管理。效仿国外经验,对新药、仿制药进行重新定义,并在审批程序上进行改革。对药品的审批,要从“内部化”到“开放化”,效仿国外建立临床试验登记备案系统,公开临床试验项目基本资料,让公众直接参与过程监督,以此扩大技术监督的外延。此外还要加大对造假违规等行为的惩戒力度,如通过黑名单制度,取消其试验资格并作出行政处罚,加大溯源机制的实施,让上游的药企和行政监管人员、临床监察员都要为此负责。

  药品是特殊的商品,其安全性与公众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药品试验环节严重造假,根本上还是治理失序的表现。从制度开始入手,让失范和失灵的责任坚挺起来,是破解造假顽疾的当务之急。

(编辑:刘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