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先试 武汉市破解看病难迈出坚实步伐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意见出台
我市已实现农村参保人群全覆盖
记者 喻长勇 章炜 陈莉 刘 翔
(导语)近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今年底前,大病保险将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全覆盖。记者从市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我市目前已实现了农村参保人群的全覆盖。
(正文)武汉是全国医疗体制改革的试点城市之一。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2013年初,市卫计委与市财政局联合制订了《2013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补偿方案调整指导意见》,全面开展22个病种的重大疾病保障工作,新农合补偿水平达70%以上。大病保险资金实行市、区两级管理,全市统一使用,统一核算。参合农民大病保险年度内最高赔付额可达30万元。
(同期)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保障处处长孙飞:我们实行的是市级统筹,全市九个统筹区都实行了大病保险,覆盖了参合的280万参合农民,2013年和2014年承保农民是283万人,保费标准是每人24元钱,保费从新农合中支出,目前我们2013年和2014年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已经赔付结束,全市共有3万8千多人次享受到了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实际补偿费用达到1.12亿元。
(正文) 今年1月1号开始,我市又出台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方案。根据确定的年度筹资标准,分别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基金中划出并按规定拨付给商业保险机构,作为大病保险资金。人均筹资20多元,全年可报销30万元。同时,注入资金1000万元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专门救助在市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者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
截至目前,我市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职工住院医疗互助活动、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相互衔接,共同筑起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了保障实效。
下一步,我市将建立大病保险居民健康档案,稳步推进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让参保居民获赔更便利。
(同期)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处长孙飞:从今年下半年开始,先在各个区里区级医院,实行一站式赔付,明年推行到所有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服务,所谓一站式赔付,就是农民在看病过程中,直接享受大病保险的费用,农民只交自已所自费部分,其他的由医院垫付,由保险公司跟医院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