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三证合一”登记模式将于9月10日落地湖北
、校验码五个部分共18位构成。
高丹彦介绍,从9月10日起,对新办设立登记和变更登记的企业类市场主体,将统一实行“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申请人不再需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质监、税务部门也不再发放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9月10日以后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由工商部门在办理企业登记注册时,按照国家编码规则要求实时赋码;对原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由省工商局与省统一代码数据库进行比对,建立“统一代码”与旧注册登记码的映射关系,采取“即办即换”和“集中换照”的方式免费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
据了解,目前湖北省总共有80万企业涉及换证,其中武汉市26万家,省工商局负责人表示,2017年底前,将完成对全省范围内原已登记注册且尚未换领“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类市场主体换照工作。
“互联网+”助推一站服务
“一照一码”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一站服务。企业登记申请表和材料由工商登记窗口受理,质监、税务部门不再受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申请。工商登记窗口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和办理,3日内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值得注意的是,只需向工商部门提交申请,并不意味着申请人会脱离质监部门和税收部门的监管。
省工商局负责人介绍,申请人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就等于办理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企业一开始经营,也就进入了税收的监管视线。而且“三证合一”平台将于即将投入使用的电子政务外网及数据交换平台实行有效对接,通过省级部门专线联网进行数据交换,全省工商、质监、国税、地税部门之间可以做到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间的数据交换及信息共享。省工商局将全省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实时或及时传输至“三证合一”平台(武汉市企业基本登记信息数据暂时实行次日传输,预计2016年内完成省市综合业务系统的统一,实现实时传输);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及时将全省企业清税信息,通过“三证合一”平台传输至省工商局用于全省工商系统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对企业来说,办理注册登记时,只需要填一张申请表,向登记窗口提交一套登记材料;办理注销登记时,只需一并提交注销登记材料和税务部门开具的“清税证明”。
◎提醒
“三证合一”制度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制和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企业类市场主体,含企业分支机构。考虑个体工商户不需要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因素,国家暂时没有把个体工商户纳入“三证合一”的范围。
已办理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和税务登记证的有效时限
企业原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在2017年12月31日前(全国统一过渡期内),可继续使用原发的证照(包括各地试点核发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一照一号”营业执照)办理各项业务;企业从2018年1月1日起,一律改为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原发证照不再有效,对有特殊困难的个别领域,按国家规定可宽延至2020年底。
改革后的企业设立办理流程
1. 申请。企业按规定填写一张申请表、准备一套登记材料,一次性向工商登记窗口提交申请表和登记材料即可,不再提交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关材料。
2. 受理。工商部门统一收件后,对于提交材料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材料不齐备,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材料和内容。
3. 审查核准。对于提交材料已受理的,工商部门3日内做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4. 赋码。对于准予核准的企业主体,实时赋予一个唯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 公示与共享。省工商局将全省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实时或及时传输至湖北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三证合一”平台;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将“三证合一”平台传输的企业登记信息数据在本系统内共享。
6. 发照。对于准予核准的,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领取载有社会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7. 归档。申请人提交的纸质登记档案材料由工商部门归档保管,并加工制成电子档案材料,电子登记档案材料与纸质登记档案材料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