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气为朋友出头 逾底线致人伤获刑
本网讯(通讯员 李仕斌、陈啸天)朋友与人争吵,出来主持公道,进行劝解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但义气用事,为朋友两肋插刀,逾越法律底线却不可取。沙洋县一姚姓男子见朋友与他人发生争执,不是上去劝阻,让双方就此罢手,而是怒发冲冠挥起手中的啤酒瓶向对方头部砸去,结果人打红了眼,下手也没个轻重,将对方给砸成重伤。
2013年11月11日晚23点10分,姚新(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和其朋友杨维等四人来到沙洋县高阳镇一烧烤店吃宵夜。过了不久,陈梁、夏成等四人也来到烧烤店宵夜。
“老板,水饺好了没,快点弄上来。”姚新的朋友杨维等急了催了烧烤店老板一下,这话同时也传到邻桌夏成的耳中,按理说,这跟夏成没半点关系吧,可夏成觉得这人说话口气太大甚是反感。拿起啤酒瓶就走过去问道理,为此双方发生口角,谩骂之间夏成先发制人挥起手中的啤酒瓶朝杨维的头部砸去,杨维的眉角处瞬间血流满面……杨维的头平白无故挨了这么当头一瓶岂能善罢甘休,他强忍肌肤之痛抓住夏成便扭打作一团。
夏成的朋友陈梁和彭青见状立刻上去帮夏成,直奔杨维而去。姚新眼看朋友杨维要吃亏了,立即站起来挡去二人去路。陈梁先用啤酒瓶朝姚新打去,姚新也拿起一个啤酒瓶朝陈梁、彭青二人一通乱砸,陈梁躲闪不及,头部被砸到,顿时鲜血直流。彭青上前欲推开姚新时,头部也被砸到,转而抱住姚新,又被姚新一把推倒在地。最后双方打架的人被在场的其他人劝开。事后,众人将头部受伤的陈梁紧急送往医院。姚新刹那间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赶紧拨打了报警电话,并留在了案发现场。
经鉴定,陈梁的损伤程度为重伤一级。伤残等级为三级。
姚新故意伤害罪一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于6月20日对姚新作出如下判决: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系初犯,在被害人受伤后能积极送其医院进行治疗,并主动赔偿了被害人全被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依法酌情从轻处罚。判处被告人姚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