巾帼柔情耀天平 记保康法院系统“优秀法官”刘忠红

30.09.2014  11:16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30日电 (李善仕)这是一位如水的女性,却有着如海的胸怀,如山的力量。她身材虽然娇小,却有着不寻常的睿智。29年来,她用独特的技巧将矛盾化于无形,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保康县法院办案记录:每年案件调解率均在90%以上,办理的2000多件案件中没有一件被发回、改判。曾连续多年被评为“调解能手”、“先进工作者”,2013年被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她就是保康县人民法院民事一庭法官刘忠红,29年间,她把群众当成亲人,把奉献摆在首位,用真情和责任诠释法律的尊严和温暖,用良知与智慧铸就正义防线,真心实意成为了群众的“知心人”。

  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天天和离婚案件打交道,面对双方当事人的离婚诉求,刘忠红从不机械地判决,总是在探清案件来龙去脉,恩怨是非后,不遗余力地为即将破碎的婚姻挽回。

  今年3月,刘忠红在处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发现原被告不像其他离婚案件的当事人经常吵架打架,双方也没有什么不良嗜好,结婚十几年感情一直很稳定。可为什么女方吴某却坚持要离婚呢?为了弄清这其中的缘由,刘忠红多次与双方当事人交谈,并走访了他们的亲戚朋友,终于了解到吴某之所以坚持离婚是因为嫌丈夫赵某太木讷,结婚十几年从未对她说过一句暖心的话,为了赌这口气,于是提出了离婚。

  “同样身为女人,我十分理解吴某,虽说婚姻就是柴米油盐过日子,但哪个女人不爱浪漫。于是,我决定给赵某好好上一课,让他明白‘爱要大声说出来’这个道理。于是我教一句,让他跟着我说一句,在我循序渐进的引导下,赵某终于当庭向吴某吐露了心里话,夫妻二人的‘心结’也就此打开了。”刘忠红以巧妙的手法让双方当事人消除隔阂,重归于好。

  “面对如此对立的双方当事人,我总有办法让他们浮躁的心绪平静下来,用细腻和智慧开启一场真诚的对话。”  刘忠红说出了自己的办案之道,在每个案件中用百分之百的努力去实现百分之一的调解可能,用最大的真心和耐心去排扰解难,化解矛盾。  

  刘忠红常说:"我审理的案件虽不是什么大案,但对老百姓来说,每件都是大案,一个人也许一生就打一次官司,我要让他们体会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家住马桥镇的陈某二十年前在矿洞放炮排险时,被掉落的岩石砸成重伤导致高位截瘫。去年,陈某因患褥疮和慢性骨髓炎再度住院后,就医药费第4次起诉到法院。刘忠红接手案件后,首先想到的是如果判决结案不仅耗时长,还可能面临“执行难”,最好的办法就是让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考虑到陈某行动不便,刘忠红坚持上门做调解工作。晕车是刘忠红最难以忍受的,她已不记得自己在县城与马桥镇这100多公里的崎岖山路上往返了多少次,每次来到双方当事人的家里时,都是手捂胸口,脸色苍白,要在椅子上坐好一会儿才能缓过劲来。

  面对办案的艰辛,调解中的困境,刘忠红耐着性子一遍一遍地给被告讲法律、明情理,通过明法辨理威慑他,通过换位思考感染他。看到当事人陈某因患褥疮导致臀部出现了两个“大窟窿”时,刘忠红帮着写申请、递材料,跑手续,为他办好了低保。

  通过刘忠红不懈的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坐到了一起,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再赔偿原告55000元。刘忠红不仅将被告将准备好的支票兑换成现金,还亲自送到了陈某的手中,当陈某接到钱时,这个年过四十的汉子潸然泪下,激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从一个懵懂的青年到如今皱纹已爬上脸颊的中年人,从一个法律的信仰者成长为一名维护法律尊严的践行者,29年的坚守刘忠红无怨无悔,因为她正用一名优秀法官的柔情力量捍卫着法律尊严,维护着司法公正。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