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 “老赖”无所遁形
躲藏拖赖,判决岂是一纸空文
2月28日下午,仙桃市美华校车服务有限公司司机张青驾驶该公司校车,在路口转弯时不慎将骑电动车的刘勋撞伤,致其终身瘫痪,经医院鉴定为一级伤残。仙桃法院于5月20日作出判决:由美华公司赔偿刘勋各项损失总计298315.63元。美华公司在收到法院下发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后,既不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也不依法向法院报告公司的财产状况。法院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告知执行义务,督促及时履行,美华公司以各种方式拖延,仅履行赔偿款3万元。受害人家庭因得不到赔偿,医疗费用成为巨额负担,生活陷入困境。
强力执行,“老赖”焉能逍遥法外
为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或线索,执行人员对美华公司的财产状况开展了地毯式的强制搜查,最终查出该公司为了规避执行,已将其公司财产转移至本公司出纳的个人账户,执行人员即赶到银行,经查询核实后,及时对该账户所涉资金采取了强制措施。
重拳频出,严打“拒执”护卫民生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汉江中院专门制定“执行联动年”专项活动方案。两级法院联动执法,高效利用互联网资源,采取线上线下执行并轨,充分运用各类强制执行措施,依法打击各种规避执行行为。对于被执行人有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坚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惩罚力度,积极利用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方式,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以及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犯罪的被执行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侦查。
通过开展“强制执行年”活动,汉江中院辖区一大批积压多年的“老赖”案件得到有效解决。(本文所涉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