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通过计生法修正案草案 独生子女奖励或不取消

03.12.2015  13:16

  新京报讯 昨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明确在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并对奖励保障等配套制度作了调整完善。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新京报记者获悉,《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至少要经过国家卫计委组织起草、部门之间初步征求意见、送国务院法制办审查、国务院法制办组织征求意见、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等程序。

  此前,国家卫计委副主任王培安曾透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修订从今年3月份就进入工作状态,卫计委早就为修法做准备。

  全面二孩何时落地?对此,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多次表态有“犹抱琵琶半遮面”之意。此前,在回答记者询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能否赶上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以及在明年1月1日能否落地的问题时,王培安曾表示“我们的想法和你刚才提出的期盼是一致的,正在抓紧推动相关工作”。

   解读“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可能不会取消

  《修正案》对奖励保障等配套制度作了调整完善。具体将涉及哪些奖励和保障措施,取消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是否会写入《修正案》,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湛中乐认为,独生子女奖励政策可能仍然保持连续性,不会取消,甚至可能会提高,“比如生一个孩子给予奖励,生两个不奖也不征(社会抚养费),超过两个就征收,这体现了循序渐进的生育政策思路。”湛中乐表示,现在还未到鼓励多生的阶段,湛中乐称,我国的人口基数还比较大,不可能一下子放开。

  湛中乐认为,这些规定只是过渡性的,虽然全面放开二孩,但其中仍存在局限性,“未来比较理想的状态是,既不奖,也不征,让生育权回归家庭”。

  对于失独家庭会不会有相应的制度保障,湛中乐认为,在法律上不一定会明确写“失独家庭”,但可能会有所考虑,只是具体该如何表述不确定。湛中乐称,一是法律上不一定涉及失独家庭等字眼,二是在全面放开二孩之后,过去失独与以后的失独意义也不一样,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实施之后生育一个孩子就属于个人的选择,风险可能会由个人承担。

  最后,湛中乐表示,虽然这次《修正案》不确定,但希望以后能取消社会抚养费。

   国务院常务会议其他内容

   听取人民币加入特别提款权汇报

  会议指出,日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决定将人民币纳入特别提款权货币篮子,这是国际社会对中国改革开放成就的认可,中国政府表示欢迎。

  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开放,完善宏观审慎管理,坚持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妥善化解风险,完善配套制度,有序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

   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

  会议决定,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使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坚决淘汰关停,东、中部地区要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改造完成后,每年可节约原煤约1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亿吨,电力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可降低60%左右。

  会议要求,对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要加大政策激励,改造投入以企业为主,中央和地方予以政策扶持,并加大优惠信贷、发债等融资支持。

   提请在北京大兴等地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

  会议还通过关于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天津市蓟县等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实施物权法、担保法有关规定的决定草案,为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提供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