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卫生计生委“谁执法谁普法”法律法规普法工作夷陵行圆满举办

24.10.2018  11:25

10月17-19日,宜昌市卫生计生委“谁执法谁普法”法律法规普法工作在夷陵区成功举办,来自宜昌市城区及兴山、远安、秭归共6个市、县(区)的40余名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夷陵区一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分管业务领导和夷陵医院中层干部参加了此次普法活动。

此次“谁执法谁普法”法律法规普法工作实行“在执法中普法、在普法中执法”与“在监督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的有机结合,分三个阶段依此进行。一是开展医疗卫生监督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为统一检查内容和标准,组织20余名卫生计生监督员开展集中培训,由6名市局专家(市级首席监督员)围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内镜清洗消毒规范化操作与管理、医疗废物监管、医疗机构消毒产品卫生监督、血液透析卫生监督、放射卫生监督”等医疗机构综合监管重点内容开展集中授课,培训注重理论结合实际,突出现实案例,围绕监督重点,为监督检查打牢良好基础。二是开展现场执法带教。参与检查的监督员分4个专业6个小组深入夷陵医院“临床病房、内镜室、消毒供应中心、检验科、放射科”等10多个重点科室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注重做好与被检查科室的交流沟通指导,同时做好执法全过程记录。现场检查结束后各组分别进行讨论,最后在分管领导的主持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仔细甄别,形成现场检查卫生监督意见书。三是执法普法集中反馈。19日上午,组织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夷陵医院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夷陵区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分管负责人召开现场执法检查情况反馈会。4个检查组分别围绕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相关法律条文及整改措施进行了逐项逐条反馈。宣读对夷陵医院的《卫生监督意见书》,并提出限期整改时限和要求。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陈斌局长代表本次普法工作小组向院方赠送了卫计法律书籍。

宜昌市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就医疗规范执业、医疗质量与安全、卫计执法与普法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强化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医疗机构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德医风的第一责任主体,推行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要强化行业自律,持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医疗安全,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二是要抓好整改落实。夷陵医院要高度重视检查反馈意见,根据《卫生监督意见书》制定整改措施、整改目标、整改时限以整改责任科室,积极整改落实,同时要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做好查漏补缺。三是要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人员前期侧重对公共卫生的检查,对大型医疗机构监督检查还不够全面和深入,根据医改工作要求,卫生监督员要及时掌握医疗机构监督检查的国家标准和法律法规知识,注重现场带教,通过学练结合,提高实战技能,适应新时期健康宜昌建设要求。

此次宜昌市“谁执法谁普法”法律法规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既是全面贯彻落实“七五”普法进医院的有力举措,又是执法普法工作的有机结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时效性,为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普法责任制在基层开展具有探索意义,进一步强化了医疗卫生行业自律意识。(宜昌市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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