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 武汉海事法院在行动

27.10.2020  17:43

近日,武汉海事法院特邀调解员刘昌国成功调解3宗总标的额达2000余万元的通海水域货运代理纠纷案件,让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在诉讼之前就得到有效化解,得到当事人的肯定和赞扬。

申请人上海永顺丰供应链有限公司与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于2016年、2019年因工程施工需要,双方签订了三份《物流服务合同》。上海永顺丰供应链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合同项下义务,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未支付合同项下运费,为此发生争议。上海永顺丰供应链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向武汉海事法院递交起诉状,向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建设有限公司索要运费。

在征求各方当事人意见后,武汉海事法院决定将案件委派武汉仲裁委员会推荐的特邀调解员刘昌国律师进行诉前调解。由于双方当事人均不在武汉,无法面对面进行沟通,调解员刘昌国受理案件后,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通过音视频进行调解,多次与三方当事人进行线上沟通。调解员刘昌国一方面向各方当事人讲解申请诉前调解的程序及多元化解纷机制意义,在充分了解以上案件情况后,组织三方财务人员对案件争议的运费金额进行对账,最后协调被申请人对其中标的额为147万元的案件先行支付,并对其他两个案件的处理提出初步调解方案。

8月底,在特邀调解员刘昌国律师的主持下,被申请人支付案涉运费147万元,申请人放弃了利息请求,随即向武汉海事法院申请撤诉。武汉海事法院调解团队成员颜虹对调解方案进行修订,促使各方于2020年9月14日达成了调解协议,调解金额总计1800余万元。之后,当事人在平台上对调解协议共同向武汉海事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至此,我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三起标的额最大的委派调解案件在特邀调解员和法院的共同努力下划上圆满句号。

近年来,武汉海事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大力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不断强化诉调对接,加强与社会第三方机构的协作,成功化解一批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当事人的广泛好评。截至目前,武汉海事法院调解案件总数208件,其中诉前调解案件100件,立案委托调解108件;调解成功140件,调解成功率72.93%;在线提交司法确认案件数10件;调解案件平均办理时长9.61天。

  来源:武汉海事法院 责任编辑:邓昭玲 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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