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新规:霾再来政府吃罚单 超标罚百万至千万

26.12.2015  11:03

  昨天下午,长报君手机上弹出了这条信息。试问,应该如何防范?

  昨天,武汉小时空气质量指数最高达到432,属六级、严重污染。好在随着午后阳光充沛,温度回升,大气中水分减少,污染程度降低,下午5时,小时空气质量指数为248,为重度污染。

  看到朋友圈被朋友转的这则段子,更是心里塞塞的。

  在武汉生活这么久了,今天抽空给大家介绍一下武汉:第一张是黄鹤楼,第二张是龟山电视塔,第三张是大东湖,第四张是磨山,第五张是长江大桥,第六张是武汉关,第七张是汉正街,第八张是古琴台,第九张是我的自拍~..。.重点是第九张,主要看气质!

  但再晚些时候,一个比较反转的信息来了:霾再来,可能政府就要掏腰包吃罚单了!

  长江日报记者昨天从省环保厅获悉,明年1月1日起,《湖北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两类颗粒物平均浓度经测算后如超标,每超1微克/立方米,将被罚30万元。

  山东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工作,结果全年全省17市空气质量均得到不同程度改善。

  借鉴山东经验,湖北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了《办法》。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说,1微克/立方米与30万元划等号,奖惩同标准,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的。

  “如果标准低了,只罚几十万,这17个城市感不到痛;标准太高,一次性罚几亿元,地方也承受不了。按照目前的标准,超标的地市州,将承受百万至千万元的处罚。”这位负责人说,处罚不是目的,做得好的地方,还将根据《办法》奖励,让空气质量逐年提升才是相关部门追求的结果。

  问题来了,如果被处罚的地市州不交钱怎么办?

  省环保厅说,《办法》中明确规定,省环保厅每季度公开空气质量考核结果,并将生态补偿资金核算结果报省政府、抄送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按年度直接通过调整相关地方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额度,实行生态补偿和惩罚。

  今年以来,我省多措并举狠抓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建立了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实施党政同责,省考核办将“PM10、PM2.5浓度下降率”纳入市州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

  截止到11月底,今年纳入国家考核的12个市州PM10累计平均浓度同比下降9.1%,实现连续6个月同比下降。湖北17个市州PM10平均浓度为9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比下降4.0%。

  昨天,市政府要求各单位采取应急管控措施,以减少对空气质量的不良影响:全市工地一律停止渣土运输;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压尘;加强武汉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做到裸土全覆盖;加强城乡结合部暴露垃圾清运;武汉所有拆迁工地停止作业;严禁露天炭烧烤。

  武汉市环境监测中心预测,今天8时至20时武汉城区空气质量指数230-260,空气质量状况为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明天指数为201-231,空气质量状况为重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后天指数为170-200,空气质量状况为中度污染,首要污染物为PM2.5。

  监测中心建议,重污染天气期间,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患者尽量停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

  具体预报:今日白天晴天到多云,气温0℃—14℃,偏北风2—3级;今晚到明日白天多云,气温2℃—13℃,偏北风2—3级;明晚到后天白天多云,气温2℃—12℃,偏北风3级。

(编辑:裴春梅)